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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高效办案暖人心,农民工送锦旗致谢

2018年01月24日
作者:平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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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23号,平原法院执行局外勤查控组负责人张海峰与干警韩春霖正在研究案件,突然接到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员的电话,说有当事人找,想表示感谢。挂断电话边下楼边努力回想会是谁?

  “原来是你们!”负责人张海峰立刻认出是曾经查控案件的申请人。“张海峰法官,感谢您!我们特地来送锦旗。您一定要收下!”边说边一个劲儿把锦旗往负责人张海峰、干警韩春霖手里塞。

  

  

  这是一起十六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公司、张某劳动报酬纠纷案,看似平常的民事案件,通过对案情的深入接触和了解,发现案件似乎没有那么简单。

  经查,2011年11月28日,16名申请人在张某工地从实劳务,2013年1月份工程就已交工。2013年6月份给工人们发过一次工资,剩余未结算的工资数额高达22万元,后来申请人多次催要,后出具一张由被执行人张某签字落款时间为2014年1月28日的结算条。但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迟迟不肯支付,其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偿还欠付的工资款22万元。

  执行立案后,因担心农民工未拿到相应的劳动报酬过不好新年,本着司法为民、为当事人着想的情怀,依据平原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12月20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

  在执行过程中经承办法官韩春霖对被执行人进行多次思想工作后,被执行人同意一次性过付20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该案款于2018年1月8日一次性过付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群众对法官工作的认可;词句无华,却体现了当事人对严格公正司法的钦佩。

  新的一年已经开始,平原法院的全体干警将以“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目标,继续在公正司法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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