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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张大明徐晔加入失信人员名单申请

编号  2016033112220936161

姓名

彭松

留言时间

2016-03-31 12:22:09

留言内容

院长大人您好!我叫彭松,是江苏人,也是贵院申请执行人。我与张大明徐晔夫妻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三年多了,至今未执行到一分钱,我现在申请对其二人工资、查封财产进行分配,同时在此我向贵法院申请将张大明、徐晔二人加入失信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请予准许,谢谢!我的这个案件在刘胜新法官手里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16-11-29 16:52:31

回复内容

你好,请依据法律规定程序向有关审判执行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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