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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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10日 | ||
东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9日在东明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东明县人民法院院长 蓝 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院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委十三届三次会议精神,以服务大局为要务,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驱动力,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2017年,我院审判执行工作一直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全年共受理案件6195件,审执结6350件(含旧存),结收比102.5%,位居全市法院第三名。 (一)宽严相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刑事案件323件,判处罪犯461人。对具有累犯、主犯、有前科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特别是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对我县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造成较大影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寻衅滋事、金融诈骗等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22件40人,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依法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10件15人,警醒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醉驾”认定标准,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76件76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判处缓刑130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机制,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促其重返社会。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我院与县检察院联合出台了《社区诉审工作办法》,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试推社区诉审工作模式,深入村镇社区组织了6次庭审,驻地群众现场旁听,当庭查明事实,厘清责任,释明法律,教育群众,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严密组织重大刑事案件审理,在县委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历时两天审理了楼某等28名被告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系公安部指定督办,在全国影响较大,网络、媒体关注度极高的新型案件,被告人涉及16个省,26个市,23名律师参与辩护,旁听群众200余人,出动警力100余人,庭审组织得力,量刑规范,受到上级法院充分肯定。 (二)妥善化解民商纠纷,营造诚信环境。审结民商事案件3643件。高度关注民生领域新诉求,妥善处理交通事故、涉及农村土地案件,加大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着眼于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对抚养继承、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民间纠纷,注重以家事审理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对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注重利益平衡,减少对抗冲突,维护正常的劳动、医疗工作秩序。对涉及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推行优先清偿、司法救助等措施。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不予支持,有效遏制了民间借贷无序发展的势头。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我县产业转型升级。运用市场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商事纠纷,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健全诉调对接矛盾化解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诉前化解各类纠纷1243件。 (三)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推进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5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291件,裁定准予执行282件,有效地发挥了“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合法权益、监督依法行政”司法功能。加强行政案件的疏导和协调化解工作,将行政协调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与政府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积极沟通,加大对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等案件的协调力度,未发生因处置不当而引发重大影响的事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70%。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在审理一起治安处罚案件中,我们邀请县直行政执法人员共计60余人旁听庭审,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全力破解“执行难”,兑现民生权益。县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执行联动工作会议,将全县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执行纳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召集11家金融机构在我院举办了涉金融执行案件专题会议,进一步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我院联合县公安局、检察院率先在全省发布了《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及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的联合通告》,对57人决定司法拘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6件7人。积极开展“亮剑行动”“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对特殊主体案件、金融纠纷案件、涉民生等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千方百计实现胜诉人合法权益。大力推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综合运用征信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曝光650名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借助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的力量,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在从事特定行业、任职资格、高消费等30多个方面予以严格限制,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与县农行合作率先在全市法院启用“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系统,实现对执行案款的规范、高效、精细化管理,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方便了当事人。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执行工作新进展,山东法制报、省高院微信平台发表执行工作纪实12篇,菏泽电视台播出执行攻坚专题片2期,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全年执结案件2037件,兑现执行款1.92亿元。县人大常委会票决审议我院执行工作,获全票通过,执行工作得到广泛认可。 (五)全力化解涉诉信访,促进和谐稳定。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实现诉访分离、依法治访,强化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尽最大可能解决群众困难。坚持院领导带班接访,实行远程视频接访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全力做好“省两会”“全国两会”“一带一路峰会”“党的十九大”等重要敏感节点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未发生一起赴省进京涉诉访。 二、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公正高效司法 (一)完善配套,激发整体效能。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健全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新机制,坚持“放权不放任”的原则,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制定印发了《独任庭、合议庭工作机制》《审判团队随机分案暂行规定》等6个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各审判执行团队的职责分工和办案指标,建立了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职责清单。 (二)优化格局,组建审判团队。按专业分工,组建了36个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审判执行团队,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与审理案件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由合议庭成员或主审法官直接签发,还权于审判组织,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改目标。入额院领导全部编入审判执行团队,并为院庭长设定高于省院要求的办案基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激发全员办案的积极性。 (三)规范考核,提升审判质效。借助信息化平台和审判大数据,科学设置考评指标,量化业绩考核评价和案件质量评查,把考评结果与法官的绩效奖金、晋级升职、评先选优、追责惩戒相挂钩,有效激励法官主动尽责,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设立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和执行五个专业法官会议,分别负责各领域内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指导研判,规范裁判尺度、统一法律适用。大幅提高了审判质效,加快了办案节奏,员额法官年均结案167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发回改判率同比下降36%。 三、认真践行为民宗旨,积极回应群众需求 (一)拓展司法便民举措。落实立案登记制,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配置自助查询、流程公开、12368热线、远程视频接访等服务设施,将立案信访、诉讼指导、财产保全、判后答疑等诉讼服务功能由“后台”移到“前台”,努力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的司法服务目标。丰富法治宣传载体,发挥“双网、两微、多平台”的传播功效,发布审判执行动态和典型案例,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我院拍摄的法治微电影《一念之差》,被山河网、腾讯视频及多家媒体转载,点击量3万余次,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二)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要求,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触得到公平正义。投入60万余元,将模拟摄录设备全部更换成高清设备,科技法庭全部达到4个100%,所有案件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庭审资料数字化存储。投入80万余元,将10万册历史卷宗全部电子扫描,实现数字化管理,方便当事人和律师调取查阅。深入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全年网上公开裁判文书6207份。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积极推进审判综合楼项目建设进度,现主体工程已完成70%。 (三)倾情帮扶困难群体。全年共为符合条件的13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5.3万元,为29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8万元。深度融入精准扶贫,把扶贫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坚持全院干警深入刘楼镇9个行政村,落实精准扶贫“一户一案”帮扶措施,为118户贫困家庭“量身定制”扶贫方案,帮到点子上、扶到位置上。提供资金11万元,为联系村完成了路面硬化、安装路灯、接通自来水等项目。 四、从严管理法院队伍,不断提升司法能力 (一)思想引领提素质。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双联双创”等活动,组织干警参观中共一大会址和焦裕禄纪念馆,引导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职业信仰。加大审判实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干警的法学理论素养,组织业务竞赛、专家授课、案例研讨、信息化培训等活动10余场,参训干警600余人次,积极参与全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二)廉字当头强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出台《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意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干预案件记录问责的规定。开展审务督察12次,电话回访当事人210人。坚持有案必查、绝不姑息,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三)接受监督促公正。始终坚持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回应群众期待、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听评庭审促公正”活动,不同领域的市县人大代表分四批对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典型案件进行观摩评议,增强了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促进了庭审水平提高,经验做法被市人大转发推广。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公正司法专题视察。 一年来,县法院共有3个集体、15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县法院荣获菏泽市法院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竞赛三等奖、“山东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县法院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审判职能作用发挥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加突出。三是司法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任务还相当繁重艰巨,等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落实县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能作用。 一是全力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全院干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激发斗志,立足本职岗位,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将十九大精神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工作相结合,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二是全力服务保障工作大局。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围绕县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蓝图,积极回应县“十三五”规划实施中的各项司法需求,找准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大力加强相关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创新发展,维护县域稳定,支持城市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为辖区发展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相关的案件。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量刑规范化和轻刑快审制度要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判后回访、释法答疑及信访维稳工作,最大限度地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全面落实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依法履行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职能,在支持合法行政行为的同时切实维护好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完善“互联网+执行”工作机制,穷尽一切执行措施, 兑现胜诉人合法权益。 四是全力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密切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司法领域呈现的新变化,在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大力推进巡回审判、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再添新举措。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文明办案、阳光办案、廉洁办案,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审判管理,深化司法公开,主动回应诉求,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水平。 五是全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督促干警思想认识跟得上、司法理念跟得上、素质能力跟得上。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行使审判权与院庭长行使监督权全程留痕制度,确保监督不缺位、监督不越位、监督必留痕、失职必担责。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及其他配套改革,以改革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开展。 六是全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把好全面从严治党、守住廉洁底线的关口,进一步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干净有效运行,努力提升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使命,新时期新任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加坚定的进取意志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务实担当,锐意进取,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工作实绩,努力为建设富强美丽幸福东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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