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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菏泽人民陪审员征文—我骄傲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24日

                    我骄傲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

       2014年3月,当看到鲜红的任命书任命我为“东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时,从开始抱着“玩玩”的心态油然而生起强烈的正义感、使命感、荣誉感和高度的责任感。

       大学毕业后,我在企业打过工,做过乡镇交通运管员,在交通、人事、编办等部门办公室工作至今,经历过不少事,解决化解了不少信访事件及矛盾纠纷,曾为许多不应发生的事件深感惋惜,亦因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确保了他人家庭幸福、一方的和谐而倍感欣慰。我是一个热爱学习、黑白分明的人,有时在办公室接待咨询、上访人员时,有人说爱管闲事、无事自寻烦恼等,可当我看到他们渴望帮助、信任的眼光时,责任与良心驱使着我勇往前行。人民陪审员这个岗位,给了我一个发挥展示的平台,回味起来这一年有余不着法袍的“编外法官”工作,我觉得可用两个字形容——骄傲。

       要想担任好人民陪审员这一角色,对于我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知道光有热情和信心是不够的,还必须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为此,一方面如饥似渴地通过书本、网络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一方面利用熟人介绍等向法官、律师等学习庭审知识,更注意和日常同事、其他陪审员等探讨并积累各类调解的经验;参加陪审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庭审法官适用的法律条款进行认真研究分析,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经验。当得知2014年5月13日—15日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巡回讲课时,心里是多么的兴奋;可是这3天,单位正开展“全县人员和编制机构核查”活动,在人员少,工作量大,时间紧,抽调外单位6人流水作业审查、录入、整理等情况下,确实走不开;但看着培训班巡回讲课的内容,是提升当好人民陪审员必须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提升陪审业务素质的大好时机,经权衡再三,和单位领导、同事等商定,就决定先参加培训班业务学习,利用别人休息时间回单位抓紧时间把自己负责的工作赶上,有的同事还半开玩笑似的说:“陪审员就是个陪审,你真‘革命’啊?”。特别是在培训班中学习了《司法礼仪》、《庭审规范与技巧》等内容,让我受益匪浅,本人在知识、业务、方式方法等各方面得到了快速的提升。回忆一年来的陪审工作,认为放弃那3天的午休、来回奔波于县法院培训及单位工作等,一个字:值。

       陪审工作驱使着我更加注重实践调查。很多办公室工作,不管是处理来电来信来访等事件,还是为领导决策提供资料等,都需要做大量的调查研究,参加陪审工作以来,为了陪审好一个案子,我利用熟人属地的优势,对参加陪审的案子,都力所能及的认真调查,并及时反馈给法官;有时利用平时的工作经验,和法官一起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只要有一线希望,都不放弃,有好几个复杂案子,没想到我们竟调解成功,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年初,通知参加陪审一起商事案件,原告是城关镇某村一对年近70岁的夫妇,告同村张某还其侄女所欠近两年来750元的馒头款。庭前了解到是因为750元的馒头款到法院打官司,心想值当吗?有点不可思议,可仔细一想,这里面肯定有什么解不开的“疙瘩”,否则乡里乡亲的老百姓也不愿意跑到“衙门”打官司。很大的好奇心驱使我利用工作之余,托关系、找熟人等,和陪审法官一起多次前去进行调查了解。案件中的一女孩现年15岁,一直和其父亲相依为命,生活较为贫困,几年来在同村的一对夫妇的馍店拿馒头记账,先后拿了1300多元,先前还了600元,后因女孩父亲不幸去世,女孩投靠了大伯生活,在去年城建开发时小女孩宅基地赔偿了一大笔款给大伯,当大伯还小女孩以前生活困难时所欠外债时,开馍店的夫妇把小女孩平时拿馒头的账本不慎丢失了,觉得没凭据、钱也不多就没去要欠款;过了2个多月,欠条又找到了就去索要欠款,女孩大伯就不同意还款,还说“欠条不是小女孩写的、谁欠的你找谁去、看着赔偿有钱了都来要钱”等等,由于言语不和起了争执,夫妇俩气不过这个事,就来到了法院打官司。夫妇俩说,当时确实看着父子俩那样,能不让人家过日子吗!就是再没钱也得让人家吃馒头啊,要是真没钱那还真不说了,关键是拆迁赔偿了那么多钱,起早贪黑蒸馒头挣的这点辛苦钱该归还,以前没钱让他们吃馒头,现在他们除了不领情,不还钱,还污蔑人,就是咽不下这口气等等。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对案件的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依据法规,进行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谅解,从而化解了邻里矛盾,保证了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说起“打官司”,很多人还是会联想到“包拯断案、七品芝麻官”等电视剧、电影中的故事情节,而现在的社会中,人治还占相当大的比重,这也是腐败的根源。致使许多人不相信法律、不相信法院,说实在的,我以前也质疑过‘法院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说法;自己成为了一名人民陪审员后,当然对法院工作的关注也就多了一些,特别是参加了多次陪审工作后,让我内心有了一个彻底的改变,我觉得有义务来维护法律的尊严,有义务来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在我陪审的案子中,没一例案子打招呼施压的,我觉得每一例案子都客观公正,我也将这些案子向单位同事、当地老百姓及所认识的人作了解释,给了当事人、老百姓一个明白,还了法官、法院的清白。同时告诫了他人只有坚守道德良心、遵纪守法才是出路,关系摆平不了违法,违法必将付出同等甚至更高的代价。同时,在庭审中,看到了法官办案的踏实严谨,更看到了许多年轻律师刀锋毕露的口才,却又不乏文质彬彬的风范。在今年参加的交通肇事逃逸、政府官员挪用公款、贪污、社会男强奸在校生、贷款担保等案件的庭审,看着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故事,它的结果让我领悟不少,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有着更清晰的方向;也会有意地利用各种机会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接触到的案例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以此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同时有时听着优秀律师的举证、质证、法律的运用,是一种享受与鞭策,这些都驱使着我必须努力工作、学习。

       据悉,自2010年7月以来,东明县人民法院提请县人大共任命来自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农村、下岗职工等各个阶层的人民陪审员71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数千件,普通程序案件审理陪审率达到98%。为了提升人民陪审员的道德素养及审判业务水平,发挥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加强案件审理和陪审效果,县人民法院多次举办培训班,特别是对提请县人大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为了保证授课效果,县法院各业务部门资深审判员分批次为人民陪审员讲解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在内的与审判工作联系密切的相关法律的基本知识。另外,还在法官带领下观摩了各类案件的开庭审理情况以及学员与该院法官、资深审判员进行交流讨论等,通过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的有机结合,大大提高了人民陪审员陪审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强化了认真履行职责的思想意识。

       总之,我作为一名不穿法袍、不戴国徽,审判席上却与法官并肩而坐;不是法官,却能够调阅案宗、参与庭审调查;不是法律院校科班出身,却能以特殊的身份、朴素的道德情感维护并促进司法公正的人民陪审员,我觉得我——骄傲。

                                                          东明县人民法院陪审员   赵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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