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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深入现场、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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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汶上县人民法院次邱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原告陆某、刘某一与被告刘某二因租赁费支付问题发生矛盾,刘某二将登记在陆某名下的车辆扣留,原告报警处理未果,遂起诉要求被告刘某二返还车辆并赔偿损失。

  考虑到双方积怨较深且纠纷持续时间较长,如果仅仅一判了之,并不能彻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案件承办人决定从调解入手,首先组织双方深入车辆存放现场核实车辆现状、清点车内物品;然后从被告刘某二扣车行为的违法性和如何保护己方诉求的途径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判,通过反复、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当场对车辆进行了交接。案件到此,已可以申报结案,但考虑到因车辆被扣引发的一系列附带问题,承办人决定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逐一分析解决:鉴于车辆长期存放电瓶损坏的现实情况,责令被告更换了电瓶,将诸如轮胎充气、车辆保养维修等一一理清,对车辆脱审、车辆保险、损失赔偿等问题一一明确,避免了衍生诉讼案件进入法院,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得到实质性的解决。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找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力戒形式主义,次邱法庭立足人民法庭前沿阵地,深入矛盾一线进行审理、调解,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速、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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