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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入村调查“化”纠纷 解决邻里“烦”心事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30日

    “太感谢法院了,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成功解决了我的通行问题!”2023年6月29日,古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不仅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而且成功修复了双方的邻里关系,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太感谢法院了,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成功解决了我的通行问题!”2023年6月29日,古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不仅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而且成功修复了双方的邻里关系,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回顾

    被告侯某现系原告侯某文之叔,被告侯某芳系被告侯某现之子。原告的宅基在东,被告侯某现宅基在西,系东西邻居。原告大门朝西,向西通行。后原告翻建大门,将大门拆除后,二被告挖沟并垒墙阻止原告翻建和出行,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2023年5月23日,原告侯某文诉至莘县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妨害,不再阻止原告通行。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血缘关系比较近,承办法官认为应积极化解该案件,修复双方的破裂关系。为更详细的了解案件情况,承办法官冒着酷暑到现场进行勘验,查看了通道情况。通过现场勘验和向村民了解,发现原、被告十多年前就有矛盾,现在矛盾越来越大,双方在通行问题上进行赌气。承办法官在该村村委会进行现场调解,积极向原、被告双方说法理、讲亲情,经过法官长达四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互谅互让、各退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不再阻止原告通行。

    被告陈某现已七十岁高龄,承办法官入村调解,不仅解决了当事人诉累,而且帮助双方化解了纠纷,修复了彼此的亲情。

    民生案件虽“小”,却关系“大”政治,必须用心用情用力办好,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下一步,莘县法院将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把“案结事了人和”作为案件审理目标,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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