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基层路 殷殷为民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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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02日 | ||
漫漫基层路 殷殷为民情 ——记全省优秀法官马敬启同志 时光如梭,二十多年光阴,弹指即过。自从1995年踏进人民法庭的大门,二十年多来,他辗转工作于多个人民法庭,怀着司法为民的初衷,使数不清的当事人怒气冲冲而来,满面笑容而去,使无数的恩怨烟消云散。二十年多来,他一直风尘仆仆,奔波在田间地头、社区乡村,用公正的审判、良好的作风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他就是全省优秀法官马敬启同志。 他1995年5月考入莘县人民法院,历任莘县法院朝城法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07年始先后主持古云法庭、朝城法庭工作,现为城关法庭庭长。多年来,他扎根基层,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曾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两次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称号,2015年还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16年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先进个人”。 他是一个热爱学习的法官 “打铁先得自身硬”,自参加工作以来,马敬启同志始终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重要理论,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及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坚定了理想信念,坚持了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该同志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始终坚持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在办案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庭里,他带头钻研业务,积极撰写法律适用论文,并且采取以考促学、以比促学、以用促学的方法,努力营造比、学、帮、赶、超的学习氛围,和庭里干警共同提高司法能力,打造学习型法庭。多年来,他撰写的多篇信息、宣传稿件被转发80余篇,所撰写的法律适用论文多次获奖。 他是一个精于审判的法官 在审判活动中,马敬启同志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将“接待当事人热心、倾听诉求耐心、审判案件细心、解决问题诚心”的要求贯穿整个审判活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法定权限履行职责,确保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在案件审理中,他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规范庭审活动,坚持庭审录播直播制度,认真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将司法活动积极向群众公开,不断提高司法活动的公信力。多年来,他年均办理案件200件左右,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从没有因为办理的案件引起过申诉上访,树立了法院、法庭、法官的公信。 有一年,他主审了一件保管合同纠纷案,原告吴某(系回族)将价值30万元的蒜薹存放在被告李某(系汉族)的冷库内,由于被告疏忽,致使原告吴某某的蒜薹大部分放坏,造成较大损失。由于原告系借款购买的蒜薹,本想通过囤积能赚一笔钱,结果事与愿违。为此,双方多次协商赔偿均未成功,以致矛盾激化发生了打斗事件,原、被告双方关系一度剑拔弩张。由于此案涉及当地的回、汉两族的关系,如果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导致更大矛盾发生。在办理此案中,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在办案之外,他多次联系镇村两级基层组织,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为双方讲明法律,分析事实,以法释人,最终妥善处理了这起回、汉民族之间的矛盾纠纷,树立了司法公信。 他是一个担当奉献的法官 自参加工作以来,马敬启同志不断强化群众观点,坚持在处理每一起案件中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实现服务群众的目标。他1995年考入莘县法院,被分配到朝城人民法庭。当时法庭是5个人挤在镇政府大院内的集办公、审判、住宿于一体的两间旧瓦房内,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下乡办案,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但对艰苦的工作条件,他没有丝毫怨言。后来,法庭有了自己的独立的办公场所,下乡办案的时候也骑上了摩托车,他还在法庭工作。再后来,法庭建起了办公楼,配备了办案警车,他仍在法庭工作。他多次放弃进城工作的机会,扎根基层无怨无悔。有不少人劝他给领导说说,在法庭这么多年了,就是不为自己,为孩子上学、为孩子的将来考虑也应该去城里工作。但他始终没有提过进城工作的要求,不计名利、不计得失,一心扑在法庭工作上。吸引他的不是法庭办公条件的改善,而是他对基层法庭、对当地老百姓的感情越来越浓,是与老百姓扯不断的联系激励他挚爱着法庭的工作。20年过去了,昔日的小伙,如今也早生华发。由于基层法庭事务的忙碌,家里的家务事他几乎从来没有管过。他经常说这些年最大的遗憾是母亲近几年身体常感不适,他因为工作忙,始终没有带母亲到城里大医院给母亲做过全面的检查, 2013年8月,母亲被检查出肺癌晚期,母亲住院3个月,除节假日外,他在医院伺候母亲不超过3天,其他时间都由妻子代为伺候,母亲去世的当天上午,他还在法庭主持庭审。每念及此,他都有愧于母亲、有愧于妻子。 他是一个两袖清风的法官 公生明,廉生威。清正廉洁是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如果法官不廉洁,司法公信力就无从谈起。马敬启同志带头说廉、讲廉,做廉洁带头人,廉洁办案,甘守清贫。2013年11月,一名借贷案件的当事人贾某以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为由,到其办公室。临走时掏出一个信封,放在其办公桌上,说“听说你老人有病,需要很多钱,你们法官收入也不高,这几千块钱是我一点心意”说完要走。贾某说的何尝不是事实,但清廉为法官是他一贯坚守的原则。马敬启立刻起身赶上贾某某,把钱让其装起来,并对其严肃地批评。案件判决后,胜诉的贾某某感慨的说”这样的法官让人信服”。在他的带动和影响下,他所在法庭的干警抵制了一个又一个的物质引诱,拒绝了一个又一个的宴请,甘受清贫、坚守信仰。其领导的法庭多年来未发生一件违法违纪案件,未出现一名违法违纪干警。法庭的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大提升。 他是一个司法为民的法官 马敬启常说“只要心中装着群众,群众就信任你,法庭工作就好开展”。他始终坚持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就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带头努力打造服务型法官、服务型法庭。积极配合、服务党委、政府的工作,想方设法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在主持法庭工作期间,他协调相关部门和组织在辖区建立了便民诉讼调解网络,在辖区乡镇建立了6个工作室,6处办案点,就近解决老百姓的矛盾纠纷,大大减轻了老百姓打官司的诉累。法庭购置了便民饮水机、笔墨纸张、针线包、打气筒等服务当事人的设备,为前来打官司的老百姓提供便利。同时,他转换办案思路,变坐堂问案为下乡办案,带领干警深入村庄、田间地头,巡回办案、现场开庭,调解纠纷,扩大了办案影响,进行了法制宣传。同时,他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对经济困难的老百姓,积极引导他们办理减、免、缓诉讼费,不让老百姓因为经济困难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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