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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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20日 | ||
莘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3日在莘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莘县人民法院院长 隋得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莘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县法院在市中院的指导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党建引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760件,办结10788件。多项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的前列,为维护莘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县法院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加强执法办案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和惩治各类黄赌毒黑恶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促进了“平安莘县”建设。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65件,判处罪犯666人。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山东期间,全市法院审结的两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全部为莘县法院依法审理,严厉打击了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稳定。对抢劫、抢夺、强奸、盗窃等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罪犯29人,有力震慑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审结6件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合同诈骗等案件38件,挽回经济损失639123元,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群众财产安全。加强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刑事司法保护,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罪犯依法予以严惩,同时积极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严格证据裁判标准,做到罚当其罪,不纵不枉,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共变更检察院起诉案由案件2件2人。 二是大力加强商事审判工作,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县法院出台了《莘县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对促进新旧动能转换、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发挥了司法保障作用。审结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19件,依法调处各类借款纠纷,保护合法借贷行为。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注意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的创业积极性,为企业家创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法治环境,审结买卖合同、保证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案件928件,依法维护了公平竞争、诚信交易的市场环境。 三是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以司法手段保障民生,依法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积极开展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妥善处理婚姻家庭及继承赡养等案件1421件,修复受损家庭关系,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妥善化解涉农纠纷,审结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等案件192件,维护了农民权益,依法促进了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443件,采取先予执行医疗费、诉前保全肇事车辆等措施,依法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方面的优势,加强思想疏导、感情沟通、辨法析理,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四是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发挥行政审判化解“官民”矛盾的职能作用,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7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24件,既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监督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县法院依法审结了全市首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例于2018年6月被列入“2017年度山东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坚持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原则,加大调解、协调工作力度,11件行政案件经法院调解、协调后原告主动撤诉,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县法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服务,坚持司法关注民生、审判贴近群众,努力提升司法公开公信。 一是创新便民利民措施,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着眼为法官减负、为群众服务,助推公正高效司法,县法院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推动法院信息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庭审实现信息化,裁判文书签发实行电子签章。积极开展网上办案和无纸化办公,对送达信息明确的当事人实行网上送达法律文书,执行案件全部实行网上查控。2018年6月1日启动网上立案工作,共网上立案审查2258件,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办理立案手续,方便了群众诉讼。网上公开司法文书9399篇。县法院创新便民服务方式,探索推出网上缴费和扫描二维码缴费举措,让当事人交纳诉讼费更加方便快捷。依法为4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办理减缓免诉讼费17975元。 二是持续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县委的领导下,县委、县政府联合行文并召开会议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人大、政协专项视察执行工作,给我们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县法院坚持依法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手段,定期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公告,依法惩治拒执行为,切实维护司法裁判权威。县法院完善执行队伍配置,充实了12名执行工作人员,坚持对执行案件实行专门调度,积极开展“凌晨集中执行”等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零容忍”。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908件,结案2703件,执行到位金额19267.18万元。全面推行网络拍卖,网拍148次,成交金额2109.63万元,平均溢价率11.92%。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40人,限制高消费9636人,纳入最高院失信名单1756人,拘传264人次,司法拘留41人次,搜查6人次。开展司法救助9人,计27万元。 三是注重信访维稳和当事人申诉渠道。县法院十分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加强风险研判,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为维护莘县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共接待信访人员466人次,赴信访户家中做工作192次,彻底化解12起,稳控16起涉诉信访案件。中共莘县县委和聊城市市委分别转发了我院信访工作经验。积极畅通申诉信访渠道,对群众来访文明接待、耐心答复、规范办理,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共审查审结审判监督类案件22件,改判4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件,维护了司法公正。 三、坚持从严治院方针,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队伍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政治建院。县法院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县法院成立了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完成了换届工作,选拔优秀人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县法院实行党员百分制考核,开展了党员“政治生日”纪念活动,强化了党员的宗旨意识,增强了党员身份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信息》以“莘县坚持党建引领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题转发了我院党建工作的经验做法。 二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县法院制定了《莘县人民法院法官业绩考评实施办法》,明确了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坚持院庭长带头办案,院庭长办案2050件。县法院不断完善裁判文书签发机制,全院所有案件的裁判文书签发权下放到每位承办法官,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目标。县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基本确定,现正积极做好内设机构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改革过程中,队伍不散,人心不乱,工作不断。 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法院坚持从严管党、治党,针对干警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做到防微杜渐。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动真格、敢碰硬。去年,对2名违纪干警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对3名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 一年来,县法院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紧紧围绕党委大局谋划开展工作,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县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的汇报,有力地促进了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开展。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员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并视察法院工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县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县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县法院院长开庭审理,增强了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县法院还认真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了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法院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全体干警勤奋敬业,争先创优,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城关法庭庭长马敬启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个内设机构被省高院、市中院荣记 “集体三等功”;4名干警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一年来,县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方面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在座各位人大代表监督帮助、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从严治党上还有不足之处,违纪问题仍有发生。二是法院干警队伍流失,影响队伍建设。三是干警办案压力大,有1名干警病逝在工作岗位。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人民法院任务繁重,工作艰巨。县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完善诉讼服务体系,提高审判管理精细化水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促进莘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创造新时代莘县人民的美好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县法院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两个维护”落实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格遵守上。强化党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落后思想和腐朽文化的侵蚀。加强对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认真做好审判工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凝心聚力保稳定,为平安莘县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做好法院工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结合,把促进经济发展与维护莘县社会大局稳定结合起来,依法调节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标准,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加强服判息诉和信访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是坚持公正司法,认真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加强审判团队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保持执行力度不减。继续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构建全流程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狠抓制度落实,为人民群众兑现更多的真金白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是坚持“四化”标准,抓好干警队伍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干警理想信念,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坚持干警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标准,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以钉钉子的精神进一步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扎扎实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以改革的实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防止和克服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职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完善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营造立足岗位、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持锐意进取、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敢闯敢干、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脚踏实地、苦干实干,为促进莘县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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