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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莘县法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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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下午,莘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上,院长隋得民代表莘县法院作了《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的报告》会议在听取和审议了该报告后,对莘县法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隋得民院长在报告中指出,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各方面支持下,莘县法院坚持依法履职,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力度,取得较好成效。2019年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583625人,认罪认罚适用比率逐步达到95.12%。通过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司法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提升了诉讼效率;当事人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促进了司法公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得到充分体现,促进了社会稳定,此项工作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认可。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速裁程序适用比例偏低;判前社会调查适用困难;相关配套措施尚不完善和理顺。

    隋得民院长表示,此次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我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既是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更是对我们履职尽责的有力鞭策。莘县法院将以此次专题审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忠诚履职、担当实干,更好地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较快地打击违法犯罪,促进莘县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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