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7日在临沭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临沭县人民法院院长 侯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为民服务深化年”活动为抓手,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突出抓便民诉讼,扎实抓司法公开,全力抓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全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7756件,涉案标的6.5亿元,一审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94.3%,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为目标,忠实履行审判职能
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10件,判处罪犯529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5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42人,重刑率12.7%;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189人,适用非监禁刑273人,免于刑事处罚3人。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暴力犯罪和团伙犯罪,依法审结了被告人韩建东抢劫黄金案、班洪伟等绑架女童案、凌思金等围堵汽车站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和刘宗军等围堵青云山管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有力震慑了犯罪。依法严惩制售病死动物犯罪,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40名涉案被告人判处实刑,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惩处职务犯罪,以贪污、受贿罪名对涉及审计、教育、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的13名被告人判处实刑,促进了国家廉政制度建设。加大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审结22起自诉案件,和解撤诉21件,调撤率95.5%。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扎实开展庭前社会调查、庭中劝诫疏导、判后帮教回访工作,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2人,7人适用了非监禁刑。定期向广大青少年开放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开放日活动,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
二是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以维护诚信、鼓励交易、增进财富为价值取向,平等保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审结金融借款、票据、保险、买卖、运输、破产等商事案件1559件,标的额1.8亿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法促进民间纠纷化解。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承包、劳动争议、医疗损害等各类民事案件 3125件,调解撤诉1569件,调撤率50.2%,保障民生福祉。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原则,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435起案件由速裁庭快速审结,其中46起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现了一审终审,减轻了群众诉累。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与县司法局联合成立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2名人民调解员在法院便民诉讼大厅人民调解窗口工作,对24起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予以司法确认,增强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三是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坚持以严格执法、化解矛盾、追求和谐为目标,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适调则调、当判则判,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1件,经协调原告主动撤诉9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8件,行政机关败诉5件,移送异地交叉审理49件,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6件。针对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以及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大、反映强烈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案件听证,为当事人搭建沟通协商的平台。建立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机制,通过提出司法建议、建立咨询会商制度等,依法指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四是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和金融借款案件专项清理活动,采取集中力量、集中送达、集中查控、集中强执的“四集中工作法”,执结该两类案件230余件,实际到位标的698万余元。每月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行为,对205名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侦查6件6人。在相关媒体和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76名,在政府采购、市场准入、融资信贷、工程招标等方面给予信用惩戒,并限制高消费行为,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提高“老赖”失信成本。全年执结案件2443件,执行结案率89.8%,涉案标的1.6亿元。
五是依法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引导和支持广大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在全县群众诉求接待服务体系下,制定《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信访工作台帐,每天一名院领导和院直部门负责人在信访接待大厅公开接访,并严格落实跟踪督办、限时答复、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信访终结等工作制度。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600余人次,办理领导接访案件42件,办理中央巡视组、上级法院交办信访案件18件,高维民、张教奎等一批信访积案得以圆满化解,涉诉信访工作实现良性发展。
二、以深化管理、改革创新为动力,促进审执工作优化发展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法院工作发展、提升法官司法能力的有效手段,不断优化管理体系,拓展监督渠道,深化司法公开,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实现优化发展。
一是加大内部监督力度。通过审判管理、案件评查、纪检监察、审务督察等方式,全面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每周通报,每月调度,及时警示催办,严格控制流程节点和审理时限,提高审判效率。制定《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由审管办牵头,采取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和案件联查、部门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庭审、文书和卷宗进行全面评查,全年评查出不合格电子卷宗364件,完成了7起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质量认定。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畅通四级举报网络,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建议。每周一名院领导带班督察,并落实实名通报。全年组织各类督察140余次,对5名作风不实的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名违反院务管理的干警给予通报批评,有效遏制了违反“八项规定”及其他违纪违规的苗头性问题。
二是健全便民诉讼服务体系。大力建设便民诉讼中心、人民法庭、巡回法庭和法官工作室“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加强诉讼引导和诉讼服务,在便民大厅增设诉调对接窗口,开通军人、妇女、儿童、老人、职工维权等诉讼绿色通道,主动为诉求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缓减免诉讼费近20万元。按照标准化法庭建设要求,启动人民法庭改造工作,现已完成青云法庭改建工程,使人民法庭分区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并实现了庭审数字化。强化巡回法庭和法官工作室建设,在全县未设法庭的镇街建设了4处巡回法庭和2个社区法官工作室,由立案庭在排期开庭时即将适宜案件安排在巡回点开庭,并加强与地方综治、人民调解等工作的衔接,促进基层依法治理。2014年共巡回审理案件120余件,《人民法院报》、山东电视台、临沂电视台等媒体给予了宣传报道。
三是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入手,在全市法院率先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了综合调度、财产查控、执行公开、快速反应、信用惩戒、疏导对话等六大功能。其中,建设执行信息查控中心,铺设互联网、政务网、法院局域网等网络专线,实现与县内工商、国土、住建等各联动单位和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信息联动,执行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查询、执行结果等实现了网上电子传输,开启了司法协助“点对点”网络查控工作新模式。全年共查询执行财产信息2万余条,组织联合或紧急出警52次,妥善处置执行突发事件4次。
四是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当事人可凭查询密码在司法公开服务平台和政务网站自助查询案件流程信息。严格落实庭审直播、录播工作,所有具备条件的案件在开庭时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存档,全年报送直播案件21件。强力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378份。加大执行信息公开力度,所有执行案件信息在互联网公布,将案件催办与执行对话、执行接访相结合,推进执行工作阵地前移,有效解决了执行法官难见、对话催办无门的问题。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开通法院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创办《临沭法苑》,在电视台、报纸开设专栏,架起法院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三、以提升能力、改进作风为着力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把推进过硬法官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涌现出了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高晓、全省三零优秀法官陈清寒、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张兰成等先进典型。
一是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严格落实每周五下午集体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政治坚定。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核心价值观教育、崇法教育和司法良知教育,坚定法治信仰。坚持业务学习培训,定期选派法官参加上级法院、各级法学会等组织的专题培训,全年组织参加上级培训学习32次,实现了业务培训全员覆盖。开设“法官讲坛”,促进内部交流,开展办案质效竞赛,形成良性竞争,成立青年法官协会,定期开展理论研讨、座谈交流、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人才梯次建设。全院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二是着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走访调研,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增强干警群众观念,扎实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诉讼接待要求,规范诉讼服务标准,落实“四心工作法”,下大力气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开展“争创文明庭室”活动,规范着装、考勤、请销假等管理制度,每月通报,奖勤罚懒。组织3次“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公众代表来院参观文化建设,旁听案件庭审,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电话回访等形式,回访案件180余件20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50余条,干警的纪律作风明显好转。
三是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廉政纪律,深入开展司法廉洁专项教育活动,阻却“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整理近年来审理的党政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完善廉政教育基地,通过展播廉政格言、设置廉政屏保、观看廉政话剧和微电影,树立身边典型,争当廉政楷模。认真落实“五个严禁”、任职回避制度,强化合议庭职能,防止内部干扰。开庭前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自觉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年内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扩大文化场馆开放力度,发挥法院文化对社会的教育、引导、示范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廉、学廉、守廉的良好氛围。
四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积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法院视察指导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完成年度视察调研任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余人次旁听典型案件庭审6次,观摩执行现场3次,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60余人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征求意见函200余件次,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和事项4件。认真接受纪委的法纪监督、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的一年,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事业快速推进的一年。一年来,省市县各级领导多次来我院视察指导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对我院司法确认、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便民诉讼体系建设、文化建设、少年审判等多项工作给予批示肯定。成绩的取得,源于县委的正确领导,源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源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法院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比如,有的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执行难、涉诉信访解决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的法官素质能力不强,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仍然存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院将主动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形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前瞻性,全面建设“四型法院”,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一)强化审判执行,争创“效率型”法院。将审判执行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以庭审为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合议庭职责,完善审委会职能,推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大力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和业务素质,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加大小额诉讼、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的力度,缩短办案周期。进一步创新执行方法,积极探索完善有利于保障民生的快速执行、主动执行等机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提高实际执结率,缓解执行难突出问题。
(二)强化便民诉讼,争创“服务型”法院。将便民诉讼中心作为对内服务审判、对外展示形象的文明窗口,深入推进便民诉讼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整合诉讼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以方便群众诉讼为出发点,进一步扩大服务半径,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面完成各法庭提升改造工程,实现便民诉讼中心与各法庭便民大厅的联动功能,让当事人少跑腿、减诉累。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和方式,加大对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让困难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更好地保护。
(三)强化制度建设,争创“规范型”法院。坚持精细化管理理念,进一步规范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按规章办事、靠制度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规范司法权运行管理和监督,强化案件质量效率评查,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切实抓好人民法庭的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慎重稳妥地推进审判组织改革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四)强化作风纪律,争创“清廉型”法院。着力改进队伍的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进一步强调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提高干警廉洁自律的意识,整治“六难三案”。进一步开展“争创文明庭室”活动,将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完善内外监督机制,敢于发现问题、面对问题和解决问题,全面推进阳光司法。
各位代表,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确定为重点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和更高要求,人民法院重任在肩、责无旁贷。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开放的态度,更加公正的审判,为加快建设幸福临沭、法治临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5年2月7日在临沭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临沭县人民法院院长 侯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为民服务深化年”活动为抓手,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突出抓便民诉讼,扎实抓司法公开,全力抓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全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7756件,涉案标的6.5亿元,一审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94.3%,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为目标,忠实履行审判职能
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10件,判处罪犯529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5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42人,重刑率12.7%;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189人,适用非监禁刑273人,免于刑事处罚3人。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暴力犯罪和团伙犯罪,依法审结了被告人韩建东抢劫黄金案、班洪伟等绑架女童案、凌思金等围堵汽车站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和刘宗军等围堵青云山管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有力震慑了犯罪。依法严惩制售病死动物犯罪,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40名涉案被告人判处实刑,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惩处职务犯罪,以贪污、受贿罪名对涉及审计、教育、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的13名被告人判处实刑,促进了国家廉政制度建设。加大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审结22起自诉案件,和解撤诉21件,调撤率95.5%。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扎实开展庭前社会调查、庭中劝诫疏导、判后帮教回访工作,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2人,7人适用了非监禁刑。定期向广大青少年开放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开放日活动,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
二是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以维护诚信、鼓励交易、增进财富为价值取向,平等保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审结金融借款、票据、保险、买卖、运输、破产等商事案件1559件,标的额1.8亿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法促进民间纠纷化解。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承包、劳动争议、医疗损害等各类民事案件 3125件,调解撤诉1569件,调撤率50.2%,保障民生福祉。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原则,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435起案件由速裁庭快速审结,其中46起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现了一审终审,减轻了群众诉累。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与县司法局联合成立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2名人民调解员在法院便民诉讼大厅人民调解窗口工作,对24起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予以司法确认,增强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三是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坚持以严格执法、化解矛盾、追求和谐为目标,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适调则调、当判则判,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1件,经协调原告主动撤诉9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8件,行政机关败诉5件,移送异地交叉审理49件,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6件。针对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以及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大、反映强烈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案件听证,为当事人搭建沟通协商的平台。建立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机制,通过提出司法建议、建立咨询会商制度等,依法指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四是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和金融借款案件专项清理活动,采取集中力量、集中送达、集中查控、集中强执的“四集中工作法”,执结该两类案件230余件,实际到位标的698万余元。每月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行为,对205名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侦查6件6人。在相关媒体和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76名,在政府采购、市场准入、融资信贷、工程招标等方面给予信用惩戒,并限制高消费行为,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提高“老赖”失信成本。全年执结案件2443件,执行结案率89.8%,涉案标的1.6亿元。
五是依法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引导和支持广大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在全县群众诉求接待服务体系下,制定《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信访工作台帐,每天一名院领导和院直部门负责人在信访接待大厅公开接访,并严格落实跟踪督办、限时答复、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信访终结等工作制度。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600余人次,办理领导接访案件42件,办理中央巡视组、上级法院交办信访案件18件,高维民、张教奎等一批信访积案得以圆满化解,涉诉信访工作实现良性发展。
二、以深化管理、改革创新为动力,促进审执工作优化发展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法院工作发展、提升法官司法能力的有效手段,不断优化管理体系,拓展监督渠道,深化司法公开,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实现优化发展。
一是加大内部监督力度。通过审判管理、案件评查、纪检监察、审务督察等方式,全面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每周通报,每月调度,及时警示催办,严格控制流程节点和审理时限,提高审判效率。制定《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由审管办牵头,采取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和案件联查、部门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庭审、文书和卷宗进行全面评查,全年评查出不合格电子卷宗364件,完成了7起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质量认定。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畅通四级举报网络,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建议。每周一名院领导带班督察,并落实实名通报。全年组织各类督察140余次,对5名作风不实的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名违反院务管理的干警给予通报批评,有效遏制了违反“八项规定”及其他违纪违规的苗头性问题。
二是健全便民诉讼服务体系。大力建设便民诉讼中心、人民法庭、巡回法庭和法官工作室“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加强诉讼引导和诉讼服务,在便民大厅增设诉调对接窗口,开通军人、妇女、儿童、老人、职工维权等诉讼绿色通道,主动为诉求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缓减免诉讼费近20万元。按照标准化法庭建设要求,启动人民法庭改造工作,现已完成青云法庭改建工程,使人民法庭分区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并实现了庭审数字化。强化巡回法庭和法官工作室建设,在全县未设法庭的镇街建设了4处巡回法庭和2个社区法官工作室,由立案庭在排期开庭时即将适宜案件安排在巡回点开庭,并加强与地方综治、人民调解等工作的衔接,促进基层依法治理。2014年共巡回审理案件120余件,《人民法院报》、山东电视台、临沂电视台等媒体给予了宣传报道。
三是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入手,在全市法院率先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了综合调度、财产查控、执行公开、快速反应、信用惩戒、疏导对话等六大功能。其中,建设执行信息查控中心,铺设互联网、政务网、法院局域网等网络专线,实现与县内工商、国土、住建等各联动单位和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信息联动,执行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查询、执行结果等实现了网上电子传输,开启了司法协助“点对点”网络查控工作新模式。全年共查询执行财产信息2万余条,组织联合或紧急出警52次,妥善处置执行突发事件4次。
四是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当事人可凭查询密码在司法公开服务平台和政务网站自助查询案件流程信息。严格落实庭审直播、录播工作,所有具备条件的案件在开庭时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存档,全年报送直播案件21件。强力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378份。加大执行信息公开力度,所有执行案件信息在互联网公布,将案件催办与执行对话、执行接访相结合,推进执行工作阵地前移,有效解决了执行法官难见、对话催办无门的问题。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开通法院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创办《临沭法苑》,在电视台、报纸开设专栏,架起法院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三、以提升能力、改进作风为着力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把推进过硬法官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涌现出了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高晓、全省三零优秀法官陈清寒、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张兰成等先进典型。
一是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严格落实每周五下午集体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政治坚定。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核心价值观教育、崇法教育和司法良知教育,坚定法治信仰。坚持业务学习培训,定期选派法官参加上级法院、各级法学会等组织的专题培训,全年组织参加上级培训学习32次,实现了业务培训全员覆盖。开设“法官讲坛”,促进内部交流,开展办案质效竞赛,形成良性竞争,成立青年法官协会,定期开展理论研讨、座谈交流、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人才梯次建设。全院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二是着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走访调研,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增强干警群众观念,扎实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诉讼接待要求,规范诉讼服务标准,落实“四心工作法”,下大力气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开展“争创文明庭室”活动,规范着装、考勤、请销假等管理制度,每月通报,奖勤罚懒。组织3次“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公众代表来院参观文化建设,旁听案件庭审,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电话回访等形式,回访案件180余件20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50余条,干警的纪律作风明显好转。
三是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廉政纪律,深入开展司法廉洁专项教育活动,阻却“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整理近年来审理的党政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完善廉政教育基地,通过展播廉政格言、设置廉政屏保、观看廉政话剧和微电影,树立身边典型,争当廉政楷模。认真落实“五个严禁”、任职回避制度,强化合议庭职能,防止内部干扰。开庭前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自觉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年内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扩大文化场馆开放力度,发挥法院文化对社会的教育、引导、示范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廉、学廉、守廉的良好氛围。
四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积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法院视察指导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完成年度视察调研任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余人次旁听典型案件庭审6次,观摩执行现场3次,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60余人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征求意见函200余件次,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和事项4件。认真接受纪委的法纪监督、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的一年,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事业快速推进的一年。一年来,省市县各级领导多次来我院视察指导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对我院司法确认、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便民诉讼体系建设、文化建设、少年审判等多项工作给予批示肯定。成绩的取得,源于县委的正确领导,源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源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法院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比如,有的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执行难、涉诉信访解决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的法官素质能力不强,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仍然存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院将主动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形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前瞻性,全面建设“四型法院”,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一)强化审判执行,争创“效率型”法院。将审判执行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以庭审为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合议庭职责,完善审委会职能,推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大力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和业务素质,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加大小额诉讼、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的力度,缩短办案周期。进一步创新执行方法,积极探索完善有利于保障民生的快速执行、主动执行等机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提高实际执结率,缓解执行难突出问题。
(二)强化便民诉讼,争创“服务型”法院。将便民诉讼中心作为对内服务审判、对外展示形象的文明窗口,深入推进便民诉讼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整合诉讼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以方便群众诉讼为出发点,进一步扩大服务半径,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面完成各法庭提升改造工程,实现便民诉讼中心与各法庭便民大厅的联动功能,让当事人少跑腿、减诉累。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和方式,加大对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让困难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更好地保护。
(三)强化制度建设,争创“规范型”法院。坚持精细化管理理念,进一步规范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按规章办事、靠制度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规范司法权运行管理和监督,强化案件质量效率评查,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切实抓好人民法庭的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慎重稳妥地推进审判组织改革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四)强化作风纪律,争创“清廉型”法院。着力改进队伍的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进一步强调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提高干警廉洁自律的意识,整治“六难三案”。进一步开展“争创文明庭室”活动,将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完善内外监督机制,敢于发现问题、面对问题和解决问题,全面推进阳光司法。
各位代表,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确定为重点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和更高要求,人民法院重任在肩、责无旁贷。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开放的态度,更加公正的审判,为加快建设幸福临沭、法治临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