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8日在临沭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临沭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星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法院牢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积极服务“努力把临沭建设成经济发达、生态优良、文化繁荣、城乡一体、社会和谐的临沂东部产业新高地、花园卫生城”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735件,同比增长15.32%,审执结11243件,同比增长20.72%,结案率97.33%,位居全市法院第一。案件结收比104.73%,同比提高4.69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97.44%,同比提高6.22个百分点,长期未结案件由79件降为1件,较好地完成了上级法院提出的“两升一降”的目标任务。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促进保障、调整平衡、监督制约、规范引导、制裁打击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适应全县经济发展新常态,制定《服务保障和美幸福临沭建设实施意见》,从打造诚信环境、促进产业升级、加强生态保护等7个方面明确了20条保障措施。在涉及重点工程建设、城镇化改造等重大项目的拆迁、征地案件中积极靠上做工作,为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成立专门破产团队,受理临沭县佳禾房地产、山东常林机械集团及关联公司系列破产案件,在县委的领导和市中院的指导下,佳禾房地产公司以最短时间成功实现重整,常林集团重整工作推进有序,近5000人的债权人和职工群体基本稳定,具有重整价值的常林铸业、中川液压等公司全面恢复经营。积极参与十九大信访维稳、村“两委”换届选举、“打霸治痞”等全县重点工作,结合职能定位,为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最坚实的司法保障和最优质的司法服务。
(二)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临沭建设。审结刑事案件554件,判处罪犯77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4人。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32件44人,严惩孙尧健寻衅滋事、卢丙银敲诈勒索等群众深恶痛绝的农村痞霸犯罪,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集资诈骗等经济类犯罪25件51人,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审结“宋振宁被电信诈骗案”,被告人张荣强等利用“伪基站”发送诈骗信息牟利,被判处五到八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198件198人,毒品犯罪33件48人,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23件31人。审结未成年人犯罪20件38人,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犯罪年龄、悔过表现等,予以从宽处罚。严格规范庭审程序,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坚决防范冤假错案。
(三)妥善调处民商事纠纷,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审结民商事案件6521件,同比增长16.22%,其中9名法官结案超过300件,最高达885件,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明显提升。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1254件,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人格权纠纷1184件,农村土地承包、相邻关系等影响农村生产稳定的纠纷134件,切实保护民生权益。成功调解中国人民银行临沭支行、临沭县人民医院诉沿街商铺系列租赁合同纠纷,促进矛盾和谐化解。依法审理保险、买卖、票据、金融借款等商事纠纷1613件,准确适用违约金、赔偿金等责任承担方式,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快速调处涉招商引资、园区建设等领域引发的各类投资纠纷,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诚信营商环境。
(四)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5件。其中,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31件,撤销行政行为7件。依法审结工伤行政确认案件11件,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结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判决撤销临沭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对临沂市河东区丰源农机有限公司作出的农机购置补贴的行政行为。加大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审查非诉案件352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315件,不准予执行36件,不予受理1件。对行政争议进行源头预防,依法向临沭县卫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司法建议2条,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做好案件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对重大敏感案件及可能引发的涉诉群体事件,逐案评估风险,制定防控措施。
(五)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合力。按照最高法院确定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任务目标,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组建新型团队,再造流程体系,对满足法定条件的被执行人实施“五个一律”强制措施,3985人被纳入失信名单,590人被司法拘留,罚款到位金额93.5万元。加强执行联动,县委、县政府把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全县重点工作部署安排,两办联合下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27家联动单位协同配合,公检法联合开展打击执行“老赖”专项活动,公安机关协助司法拘留122人,以涉嫌拒执罪立案侦查22件22人,刑事拘留13人,逮捕2人,判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2件2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门为法院开通查控端口,县市场监管局提供专人专机,积极协助查询企业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执行宣传,在重要路口电子显示屏、今日头条、微博、微信等广泛发布《敦促履行义务通告》、失信名单、悬赏公告,与通讯部门配合,对296名失信被执行人设置失信彩铃,执行威慑力进一步提高。全年共新收案件2636件,结案2568件,案件结收比97.42%,实际执结1811件,是2016年的3倍,实际执结率70.52%,同比提高44个百分点,自动履行率45.29%,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执行标的到位金额8.84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2.25%,同比提高66个百分点,终本案件757件,终本率29.48%,同比下降45个百分点,无执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较好地完成了“三升四降”的任务目标,执行综合考核位居全市法院第一。
二、坚持司法为民服务理念,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以“让临沭老百姓打官司不受难为”为追求,提升服务水平,促进阳光司法,化解信访难题,加大救助力度,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让群众更有获得感。
(一)完善诉讼服务。对导诉分流、送达保全、材料收转、鉴定评估等司法辅助事务实行集约化管理,由诉讼服务中心统一负责,让审判团队专注于审判核心事务。开通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阅卷、自助查询、网络司法拍卖等功能,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完善诉前调解、智能分案、繁简分流、速裁快审的“分调裁”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质效,方便群众诉讼,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全年诉前调解和速裁结案1489件,占民商事结案数的22.83%。全市法院“分调裁”改革推进会在我院召开,与会人员对智能分案、高晓法官工作室等给予高度评价。
(二)促进阳光司法。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5064份,在山东法院庭审直播网直播案件2件,录播1834件。开展“走进法院”、“青春与法同行”等法院开放日活动,举办送法进校园法制讲座,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选任21名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民陪审员深度参与陪审工作,在婚姻家庭、未成年人犯罪、医疗纠纷等案件中特邀妇联、团委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审,人民陪审员全年陪审案件1407件,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民主。
(三)化解信访难题。畅通接待渠道,严格督办落实,对涉诉信访事项进行分类处置,切实做到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打击到位。建立重点信访案件听证制度,对信访老案坚持“三不限”原则,全年共听证信访案件47件,十九大期间未发生一起进京赴省信访案件。
(四)加大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13起案件当事人缓、减、免缴诉讼费28.74万元。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服务平台,由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等服务。及时为经济困难的4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保障其合法权益。对24案25名特困申请执行人给予司法救助,发放专项救助资金29万元。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赢了官司的困难群众诉求得到合理解决。
三、坚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严格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顶层设计要求,扎实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度体系建设年”活动。在全市率先打破庭室建制,把团队建在院里,以专业自选、人员互选的方式组建了40个审判团队,深入开展审判流程、绩效评价、执行权运行、监督管理和行政保障“五大体系”建设,成效初显,《临沂日报》要闻版给予系列报道。
(一)改革审判流程,提高审判质效。制定《审判流程管理办法》,以分流、立案、分案、转办、审理、结案为主线,以时限警示、节点冻结、逾期通报为内容,对案件进行动态管理。突出专业化分案要求,按照“结出递补、按需分案”的分案原则,加大繁简分流力度,缩短审判周期,促进均衡结案。全年院庭长结案7927件,占全院结案数的70.51%,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81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2.24天,位居全市法院第三,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
(二)精准业绩评价,激发工作动力。按照上级法院绩效考核要求,坚持客观公正、综合评价、激励为主的考核原则,以“沭法币”为基本量化单位,以速裁案件为基准,采取积分制评价方式,所有案件和工作按照难易程度、工作量、平均用时赋予不同的权重分值,法官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指标全面纳入考核,考核结果实行“六挂钩”,最大限度激发工作动力。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晓东给予批示肯定。
(三)创新执行体系,破解执行难题。以最高法院确定的“四个基本”为问题导向,从内部挖潜,建立“中心统筹、五个一律,团队精执、扎口结案,一横三提、动态执行,全程留痕、节点管控,前减后加、积分评价”的执行权分段集约运行机制,从体制机制上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临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昌等领导给予批示肯定。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理论与实务经验交流会上,我院作为全国唯一基层法院代表作主题发言,全省执行工作推进会上,我院作为临沂市法院代表作典型发言,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在我院召开。国家级核心期刊《人民法治》特别策划对该项改革进行专题报道。
(四)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办案责任。坚持全覆盖原则,制定《院务督察管理办法》、《干警行为规范》、《文明团队、文明科室评选办法》等制度,把所有工作和行为均纳入到监督管理范围。成立听证委员会,制定《司法责任认定听证规则》,对信访、发改、再审、长期未结等7类案件进行听证并认定办案责任,被认定为责任案件的,对承办人通报批评并予以扣分,自听证工作开展以来,共听证案件116件,认定责任案件11件。制定《待岗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胜任现职工作、存在廉政风险的干警,实施至少3个月的待岗惩戒措施,在待岗期间,取消职级晋升、当年的荣誉称号、绩效工资等一切待遇。
(五)落实行政保障,高效服务审判。坚持“适度超前、节约集约”的行政保障工作理念,鼓励优势资源向优秀团队流动。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增加审判辅助人员,充实一线办案力量。利用信息化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升级法官一体化办公办案平台和数字化法庭系统,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独立开发智能分案和满意度测评系统。顺利通过全省档案规范化验收,我院被评为“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按照科技化法庭建设标准,新建临沭法庭、开发区法庭两处人民法庭,正在征地新建执行指挥中心和蛟龙法庭审判业务用房,便利人民群众诉讼,改善办公办案环境,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四、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院,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防控廉政风险,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一)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大讨论活动,认真开展“结亲连心”、道德讲堂等活动,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顺利完成机关党委换届和支部换届,设立专职党务工作者抓党建,增强党性观念,弘扬沂蒙精神。
(二)把院党组打造成坚强领导核心。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建立党组会议决议执行办法,加大催办督办力度,确保决议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重要文件在党组会上进行充分论证,并提交全体干警会投票表决,全年共有8项规定提交干警会表决,全部获高票通过,党组决策更加符合县委部署要求、更加符合客观规律、更加符合工作实际。
(三)把提升能力作为队伍建设的长远目标。积极参加上级法院部署的各项培训教育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素能提升。与各地友好法院建立“青蓝智库”合作交流项目,有计划地组织干警进行业务交流。定期开展庭审观摩、案件评查、听证案件旁听活动,法院队伍的整体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
(四)把廉洁司法作为作风建设的底线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定期传达各级纪委通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积极参加红色教育实践教学,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年未发现一例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对恶意诬陷、侮辱诽谤法官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依法维护干警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各位代表,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县法院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办理议案建议。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级领导,多次来我院视察指导,在基础建设、执行改革、干警职级待遇及其他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中,给予了充分关心和支持。县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我院基层法庭建设,专题听取执行改革情况报告,县政协专项视察我院执行工作,县政府拨付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执行难问题。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一直关心、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司法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创新性有待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有待提升,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制度有待强力落实,“五大体系”建设工作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执行。三是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经费保障严重不足,远不能满足新的办案要求。四是司法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不够,全民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尚未完全形成。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汲取政治营养,广泛凝聚发展力量,准确把握“走在前列、争创一流”的工作定位,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走进新时代,开创新局面。
一要突出服务大局新作为。主动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县中心工作,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深入化解矛盾纠纷,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提质增效、社会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要探索司法为民新路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全面升级诉讼服务,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着力破解信访难题,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三要实现司法改革新突破。准确把握司法规律,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在开展“五大体系”建设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地有力,最大限度激发改革内生动力,汇聚改革正能量。
四要展现队伍建设新成效。全面推进队伍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院党组的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执行力度,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提供了新机遇,新征程需要有新作为。县法院将认真贯彻本次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加压奋进,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工作,为加快建设和美幸福临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8年1月18日在临沭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临沭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星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法院牢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积极服务“努力把临沭建设成经济发达、生态优良、文化繁荣、城乡一体、社会和谐的临沂东部产业新高地、花园卫生城”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735件,同比增长15.32%,审执结11243件,同比增长20.72%,结案率97.33%,位居全市法院第一。案件结收比104.73%,同比提高4.69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97.44%,同比提高6.22个百分点,长期未结案件由79件降为1件,较好地完成了上级法院提出的“两升一降”的目标任务。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促进保障、调整平衡、监督制约、规范引导、制裁打击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适应全县经济发展新常态,制定《服务保障和美幸福临沭建设实施意见》,从打造诚信环境、促进产业升级、加强生态保护等7个方面明确了20条保障措施。在涉及重点工程建设、城镇化改造等重大项目的拆迁、征地案件中积极靠上做工作,为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成立专门破产团队,受理临沭县佳禾房地产、山东常林机械集团及关联公司系列破产案件,在县委的领导和市中院的指导下,佳禾房地产公司以最短时间成功实现重整,常林集团重整工作推进有序,近5000人的债权人和职工群体基本稳定,具有重整价值的常林铸业、中川液压等公司全面恢复经营。积极参与十九大信访维稳、村“两委”换届选举、“打霸治痞”等全县重点工作,结合职能定位,为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最坚实的司法保障和最优质的司法服务。
(二)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临沭建设。审结刑事案件554件,判处罪犯77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4人。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32件44人,严惩孙尧健寻衅滋事、卢丙银敲诈勒索等群众深恶痛绝的农村痞霸犯罪,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集资诈骗等经济类犯罪25件51人,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审结“宋振宁被电信诈骗案”,被告人张荣强等利用“伪基站”发送诈骗信息牟利,被判处五到八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198件198人,毒品犯罪33件48人,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23件31人。审结未成年人犯罪20件38人,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犯罪年龄、悔过表现等,予以从宽处罚。严格规范庭审程序,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坚决防范冤假错案。
(三)妥善调处民商事纠纷,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审结民商事案件6521件,同比增长16.22%,其中9名法官结案超过300件,最高达885件,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明显提升。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1254件,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人格权纠纷1184件,农村土地承包、相邻关系等影响农村生产稳定的纠纷134件,切实保护民生权益。成功调解中国人民银行临沭支行、临沭县人民医院诉沿街商铺系列租赁合同纠纷,促进矛盾和谐化解。依法审理保险、买卖、票据、金融借款等商事纠纷1613件,准确适用违约金、赔偿金等责任承担方式,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快速调处涉招商引资、园区建设等领域引发的各类投资纠纷,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诚信营商环境。
(四)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5件。其中,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31件,撤销行政行为7件。依法审结工伤行政确认案件11件,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结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判决撤销临沭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对临沂市河东区丰源农机有限公司作出的农机购置补贴的行政行为。加大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审查非诉案件352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315件,不准予执行36件,不予受理1件。对行政争议进行源头预防,依法向临沭县卫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司法建议2条,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做好案件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对重大敏感案件及可能引发的涉诉群体事件,逐案评估风险,制定防控措施。
(五)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合力。按照最高法院确定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任务目标,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组建新型团队,再造流程体系,对满足法定条件的被执行人实施“五个一律”强制措施,3985人被纳入失信名单,590人被司法拘留,罚款到位金额93.5万元。加强执行联动,县委、县政府把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全县重点工作部署安排,两办联合下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27家联动单位协同配合,公检法联合开展打击执行“老赖”专项活动,公安机关协助司法拘留122人,以涉嫌拒执罪立案侦查22件22人,刑事拘留13人,逮捕2人,判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2件2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门为法院开通查控端口,县市场监管局提供专人专机,积极协助查询企业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执行宣传,在重要路口电子显示屏、今日头条、微博、微信等广泛发布《敦促履行义务通告》、失信名单、悬赏公告,与通讯部门配合,对296名失信被执行人设置失信彩铃,执行威慑力进一步提高。全年共新收案件2636件,结案2568件,案件结收比97.42%,实际执结1811件,是2016年的3倍,实际执结率70.52%,同比提高44个百分点,自动履行率45.29%,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执行标的到位金额8.84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2.25%,同比提高66个百分点,终本案件757件,终本率29.48%,同比下降45个百分点,无执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较好地完成了“三升四降”的任务目标,执行综合考核位居全市法院第一。
二、坚持司法为民服务理念,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以“让临沭老百姓打官司不受难为”为追求,提升服务水平,促进阳光司法,化解信访难题,加大救助力度,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让群众更有获得感。
(一)完善诉讼服务。对导诉分流、送达保全、材料收转、鉴定评估等司法辅助事务实行集约化管理,由诉讼服务中心统一负责,让审判团队专注于审判核心事务。开通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阅卷、自助查询、网络司法拍卖等功能,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完善诉前调解、智能分案、繁简分流、速裁快审的“分调裁”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质效,方便群众诉讼,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全年诉前调解和速裁结案1489件,占民商事结案数的22.83%。全市法院“分调裁”改革推进会在我院召开,与会人员对智能分案、高晓法官工作室等给予高度评价。
(二)促进阳光司法。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5064份,在山东法院庭审直播网直播案件2件,录播1834件。开展“走进法院”、“青春与法同行”等法院开放日活动,举办送法进校园法制讲座,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选任21名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民陪审员深度参与陪审工作,在婚姻家庭、未成年人犯罪、医疗纠纷等案件中特邀妇联、团委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审,人民陪审员全年陪审案件1407件,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民主。
(三)化解信访难题。畅通接待渠道,严格督办落实,对涉诉信访事项进行分类处置,切实做到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打击到位。建立重点信访案件听证制度,对信访老案坚持“三不限”原则,全年共听证信访案件47件,十九大期间未发生一起进京赴省信访案件。
(四)加大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13起案件当事人缓、减、免缴诉讼费28.74万元。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服务平台,由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等服务。及时为经济困难的4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保障其合法权益。对24案25名特困申请执行人给予司法救助,发放专项救助资金29万元。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赢了官司的困难群众诉求得到合理解决。
三、坚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严格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顶层设计要求,扎实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度体系建设年”活动。在全市率先打破庭室建制,把团队建在院里,以专业自选、人员互选的方式组建了40个审判团队,深入开展审判流程、绩效评价、执行权运行、监督管理和行政保障“五大体系”建设,成效初显,《临沂日报》要闻版给予系列报道。
(一)改革审判流程,提高审判质效。制定《审判流程管理办法》,以分流、立案、分案、转办、审理、结案为主线,以时限警示、节点冻结、逾期通报为内容,对案件进行动态管理。突出专业化分案要求,按照“结出递补、按需分案”的分案原则,加大繁简分流力度,缩短审判周期,促进均衡结案。全年院庭长结案7927件,占全院结案数的70.51%,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81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2.24天,位居全市法院第三,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
(二)精准业绩评价,激发工作动力。按照上级法院绩效考核要求,坚持客观公正、综合评价、激励为主的考核原则,以“沭法币”为基本量化单位,以速裁案件为基准,采取积分制评价方式,所有案件和工作按照难易程度、工作量、平均用时赋予不同的权重分值,法官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指标全面纳入考核,考核结果实行“六挂钩”,最大限度激发工作动力。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晓东给予批示肯定。
(三)创新执行体系,破解执行难题。以最高法院确定的“四个基本”为问题导向,从内部挖潜,建立“中心统筹、五个一律,团队精执、扎口结案,一横三提、动态执行,全程留痕、节点管控,前减后加、积分评价”的执行权分段集约运行机制,从体制机制上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临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昌等领导给予批示肯定。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理论与实务经验交流会上,我院作为全国唯一基层法院代表作主题发言,全省执行工作推进会上,我院作为临沂市法院代表作典型发言,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在我院召开。国家级核心期刊《人民法治》特别策划对该项改革进行专题报道。
(四)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办案责任。坚持全覆盖原则,制定《院务督察管理办法》、《干警行为规范》、《文明团队、文明科室评选办法》等制度,把所有工作和行为均纳入到监督管理范围。成立听证委员会,制定《司法责任认定听证规则》,对信访、发改、再审、长期未结等7类案件进行听证并认定办案责任,被认定为责任案件的,对承办人通报批评并予以扣分,自听证工作开展以来,共听证案件116件,认定责任案件11件。制定《待岗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胜任现职工作、存在廉政风险的干警,实施至少3个月的待岗惩戒措施,在待岗期间,取消职级晋升、当年的荣誉称号、绩效工资等一切待遇。
(五)落实行政保障,高效服务审判。坚持“适度超前、节约集约”的行政保障工作理念,鼓励优势资源向优秀团队流动。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增加审判辅助人员,充实一线办案力量。利用信息化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升级法官一体化办公办案平台和数字化法庭系统,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独立开发智能分案和满意度测评系统。顺利通过全省档案规范化验收,我院被评为“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按照科技化法庭建设标准,新建临沭法庭、开发区法庭两处人民法庭,正在征地新建执行指挥中心和蛟龙法庭审判业务用房,便利人民群众诉讼,改善办公办案环境,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四、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院,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防控廉政风险,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一)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大讨论活动,认真开展“结亲连心”、道德讲堂等活动,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顺利完成机关党委换届和支部换届,设立专职党务工作者抓党建,增强党性观念,弘扬沂蒙精神。
(二)把院党组打造成坚强领导核心。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建立党组会议决议执行办法,加大催办督办力度,确保决议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重要文件在党组会上进行充分论证,并提交全体干警会投票表决,全年共有8项规定提交干警会表决,全部获高票通过,党组决策更加符合县委部署要求、更加符合客观规律、更加符合工作实际。
(三)把提升能力作为队伍建设的长远目标。积极参加上级法院部署的各项培训教育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素能提升。与各地友好法院建立“青蓝智库”合作交流项目,有计划地组织干警进行业务交流。定期开展庭审观摩、案件评查、听证案件旁听活动,法院队伍的整体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
(四)把廉洁司法作为作风建设的底线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定期传达各级纪委通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积极参加红色教育实践教学,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年未发现一例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对恶意诬陷、侮辱诽谤法官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依法维护干警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各位代表,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县法院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办理议案建议。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级领导,多次来我院视察指导,在基础建设、执行改革、干警职级待遇及其他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中,给予了充分关心和支持。县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我院基层法庭建设,专题听取执行改革情况报告,县政协专项视察我院执行工作,县政府拨付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执行难问题。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一直关心、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司法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创新性有待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有待提升,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制度有待强力落实,“五大体系”建设工作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执行。三是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经费保障严重不足,远不能满足新的办案要求。四是司法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不够,全民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尚未完全形成。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汲取政治营养,广泛凝聚发展力量,准确把握“走在前列、争创一流”的工作定位,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走进新时代,开创新局面。
一要突出服务大局新作为。主动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县中心工作,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深入化解矛盾纠纷,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提质增效、社会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要探索司法为民新路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全面升级诉讼服务,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着力破解信访难题,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三要实现司法改革新突破。准确把握司法规律,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在开展“五大体系”建设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地有力,最大限度激发改革内生动力,汇聚改革正能量。
四要展现队伍建设新成效。全面推进队伍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院党组的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执行力度,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提供了新机遇,新征程需要有新作为。县法院将认真贯彻本次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加压奋进,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工作,为加快建设和美幸福临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