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何帆同志到郑州调研指导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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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23日 | ||
最高法院何帆同志到郑州调研指导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来源:河南 发表日期:2020-12-23 浏览量:25 12月16日,最高法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项目负责人何帆同志,到郑州中院调研指导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郑州、洛阳两级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院相关同志参加调研座谈会。 会上,郑州中院院长李志增、洛阳中院常务副院长李红伟、铁路中院有关同志分别介绍了试点工作总体情况,基层法院代表分别介绍了本院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及亮点,并就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了交流讨论。 何帆副局长指出,河南试点法院在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中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全面落实中央、最高法院改革决策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关于下一步试点工作,何帆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争取地方支持。河南省试点法院要珍惜来之不易的试点机会,加强组织领导,力求改革实效,为全面推进改革提供河南经验;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共同培育好特邀调解组织,选好特邀调解员,推动试点工作与诉源治理有机融合。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当事人诉权保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益,切实让当事人在繁简分流改革中受益。在简化程序方面要注重保障当事人基本诉权。三是积极适应拥抱新变化,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制度框架内创新。要积极适应试点对审判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更新司法理念,针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在制度框架内积极推进改革创新,通过完善技术措施不断解决新问题。四是注重宣传工作“内外有别”,凸显人民群众司法改革获得感。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改革试点在便民利民方面的优势,注重用当事人、律师等的感受、评价来印证改革的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理解、支持,营造浓厚改革氛围。 王韶华副院长指出,全省三级法院要进一步提升站位,充分认识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重点围绕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增强司法公信力两个方面来推进改革试点。他强调,一是把握正确方向。要以增强当事人的获得感和提高司法质效为改革目标,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要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改革创新,形成自身特色和工作亮点,为将来立法完善提供参考。三是做好总结评估。试点改革时间已过半,各试点法院要做好总结评估,及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为全面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做出河南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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