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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法院多措并举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来源:192.0.0.18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25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是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力军。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深入学习领会辽宁省委书记张国清对省高院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关情况报告的批示和全省法院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调度会精神,落实大连中院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营造企业发展暖环境,做到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为企业的发展厚植法治沃土。

提高思想认识,统筹谋划工作

认真落实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委、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市开创振兴发展新局面的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十七项举措,要求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服务保障意识,增强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司法环境推动我市率先全面振兴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整改落实责任分工表》方案,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对标对表,切实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自觉性。

加强产权保护,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按照大连中院安排部署,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活动,深入推进《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落地落实,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为民营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及时立案、审理、执行。持续开展“依法纠正涉产权错案”专项行动,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创建品牌,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诉讼服务中心完成升级改造,增设诉讼辅导区,优化综合便民服务区,整合“智慧法院服务区”,打造了功能完整、环境优良的场所,并开通涉市场主体接待、法律咨询、判后答疑专区,使市场主体在诉讼过程中更加方便、快捷。诉讼服务74项评估指标持续高位运行,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荣登“全国法院100家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榜单,被省法院确定为标志性诉讼服务中心。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点线面”格局,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利用由法院主导建立的诉调对接联动机制,多元联动,努力实现涉市场主体矛盾纠纷的诉前化解。

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把金融案件专项执行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对涉金融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金融案件执行台账,以分类细化、集中攻坚方式及时推进和快速办理,同时完善法院、金融机构等各方共同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共同协商涉金融机构案件最优执行方案,探索最佳执行措施和手段,最大限度实现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共同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今年以来,开展5次涉金融案件执行专项行动,执行标的逾3亿元。

深入推进“裁执分离”,助力重点项目建设

把党委坚强领导、政府有力支持作为推进“裁执分离”的最大优势,一方面加强与市政府的协作对接,将司法的专业优势、监督职能与行政机关的资源优势有机结合,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社会合力。加强职能发挥,严格司法审查标准,根据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并重原则,对实施主体、范围、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严格审查,确保每一个裁决既合法又合理。依托“两大基地”,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与行政机关分工负责、积极履责,良性运转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规范互动机制,构建依法治市共同体,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案件质效

认真落实大连中院关于落实和完善常态化、日常化、长效化管理机制要求,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巩固提升“强化管理年”活动成果,出台修订制度40余项。持续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对案件流程信息、裁判文书、庭审直播切实做到主动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即时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认真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深入落实省法院“1+7+6”系列文件,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和审判节点控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案件质效指标稳居辽宁省法院第一方阵。

下一步,瓦房店法院院将把“请进来”与“走出去”有机结合,服务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推动实现“办事不用找关系、办案不用找关系和反映问题不用找关系”,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推动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公平正义,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法院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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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人: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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