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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城阳法院民二庭法官韩桂升通过 “现场核验+多维调解+风险防控”一体化办案模式,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保企业、保民生多赢双赢共赢办案效果。
工程欠款引纠纷 证据争议陷僵局
2023年,某技术工程(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某公司)承接武汉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某公司)的污染土筛分与预处理工程,但武汉某公司仅支付70万元,仍拖欠276万余元未支付。2025年3月,青岛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武汉某公司支付余款及利息共计280余万元,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依法冻结武汉某公司的银行账户。武汉某公司认为青岛某公司提供的证据中虽显示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但未加盖公司公章亦无其它证据相佐证,冻结银行账户会影响员工工资发放及正常的生产经营,因而提出异议。
现场勘验定真伪 案外担保稳信心
受案后,承办法官韩桂升立刻组织双方到工程现场进行勘察并核验相关证据,发现关键证据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与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字字迹相仿,随即要求武汉某公司即刻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核实签字的真伪,并告知其如进行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武汉某公司随即与法定代表人核实情况,确认了签字的真实性,由此确定了案涉工程欠款的具体金额。
经法官了解,武汉某公司拖欠工程款原因系公司回款不及时导致,该公司也在全力索要款项以便能清偿债务和发放工人工资。鉴于此,为切实保障青岛某公司的债权得以实现,以及尽快解决武汉某公司的员工工资发放问题,法官提出建议:武汉某公司先行支付部分款项,并寻找合适的担保人对欠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以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减轻压力,青岛某公司在本案中不再主张利息及优先受偿权,促成双方调解结案。
线上调解促效率 灵活保全护民生
经青岛某公司同意,武汉某公司自行寻找到案外人唐某,作连带责任保证人参加诉讼并自愿为案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其提供两套个人房产作为本案解封的反担保。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各方通过互联网线上调解,达成分期支付的调解协议,唐某以两套房产对武汉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通过执保系统委托武汉市某区法院查封了唐某的两套房产后,解封了武汉某公司的账户,保障了工人工资的及时发放。
枫桥经验新实践 法治营商树标杆
本案原被告均为民营企业,在企业回款存在压力的情况下,单纯依靠保全和判决,可能导致企业因账户查封无法发放工人工资而产生新的矛盾,进而实质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本案承办法官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第一时间到工程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并核验证据,迅速查清案件事实,确定欠款金额,为促成调解奠定了事实基础;同时提出有效的调解方案,通过引导当事人提供各方均认可的案外人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加入诉讼的方式,让债务人“喘口气”,给债权人“定心丸”,为促成调解找到了法律依据;最后法官通过让债务人在调解当日即支付部分欠款、同时主动查封保证人房产而解封债务人账户的方式,为协议双方做好了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