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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法庭人关于尊荣的法治之梦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28日

一群法庭人关于尊荣的法治之梦

作者:王臻,无锡惠山法院洛社法庭副庭长

“办案总是给我们带来更多的烦恼,我们如何找回已经逝去的尊荣感,怎么看待法院这个留下了我们青春的地方...... ”,今天起,我们将连续编发王臻法官讲课提纲。这篇讲稿再次把我们带进了一线法官的内心世界。

>>>办案带来许多烦恼,压力确实有点山大

大家好,今天虽然坐在这里,但我不是老师,因为我没有什么多于大家的学识或者技能可以成为老师。接到这个任务是在8月初,我本意不敢接,因为当时我的日历已经排满了开庭,当然这是托词,最重要的是我没有信心能够讲出打动你们的内容,一群坚持拼搏却饱受委屈的法庭人,需要的不是鼓劲,而是希望。而这种得到希望的心情,我和大家一样迫切。

我于2001年9月进入惠山法院,2003年4月起调往基层法庭工作至今,一直和大家做着完全一样的工作,也正好和大家一同经历着一个对于中国的法治有重大意义的时代,所以我们应该会有很多的共同感受和共同语言。我今天来这里很忐忑,在座的,半数都是我的前辈,我不敢谈经验教训,所以,我思考再三,决定只是来和大家分享我最近看到的几则故事和几则心得,这样,我们应该会更容易进入相同的情景,成为更坚实的战友。

2013年,我通过第二次竞岗,担任了洛社法庭的副庭长,但是同样是2013年,我拿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发回重审案件。

虽然我还是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这直接导致了几乎所有的评优,都与我无关了,纵然我还有237个案件是裁判正确的。按照制度,我应当被从工资中扣除300元,我去签字时,发现我们庭长主动替我承担了一半,我心里特别难受,因为我们庭其实也已经由于我的错,与团体先进无缘,大家一年的辛苦,我感觉都毁在了我手里。我想如果累计错上3个,我一定无法再抬头面对我的同事,也一定就失去继续干这一行的信心了!而不办案的同事,是没有这个风险的,更没有这种异常受挫的心情。

那么,我这一年的费尽心思、绞尽脑汁、穷极所有来办掉的这些案件,抵偿掉这个负300的数字后,又给我带来了什么呢?我不服气,我想一定是有点什么的,哪怕我现在不知道它的存在。

办案总是给我们带来更多的烦恼:

(一)

要学的东西实在太多,法律与司法解释、上级法院的审判指导、管理上的操作与规范,而我们往往觉得在开完一天的庭以后,假装或者真的已经积攒不起再去打开一本书的力气了。现在微信和微博中传递文件的方式特别便捷,每天都会有同行们在转发各种特别具体特别有用的资料,我每次都觉得眼前一亮马上收藏,但是真正能够阅读完的却很少,这反而更加积累了很大的焦虑。

但是,当我们刚刚打完一战鸣金收兵稍事休息时,而律师们却在偷偷积攒军火。上个月我和一位律师偶然交谈,他说他们所现在实行专业化集团作战,全所分为商事组、金融组、知产组、家事组、劳争组、侵权组,定期组织各种培训:邀请专家讲课、辩论赛、模拟法庭等等活动,相互切磋促进,这样更精更钻更专业!

我听得后背凉飕飕的,脑海中的画面是一个人被一伙人群殴;尤其我在法庭,还是个不分具体科目的乡间赤脚医生,看似啥都会,实际啥都心里没底;人家样样精通,我却样样稀松。所以,对于自己缺失学习的状况,我一直处于非常着急和担心的状态中。

(二)

越来越多超越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工作也必须由承办法官来完成,社会的浮躁和粗暴体现在了每一个细节的处理和每一句谈话的回应,只有单兵作战的法官们要是没点气场没点经验,很容易被套进这种纠缠中,特别是年轻法官们还是挺苦恼的,总觉得自己干得很憋屈:善良换不来感激,却总招来得寸进尺;好意换不来满意,却总落得以怨报德。

去年年底,我处理一起离婚纠纷,原告方某,男,被告袁某,女,都是83年生人,原告第二次起诉要求离婚,态度非常非常坚决,理由是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被告袁某还是不同意离婚,认为原告离婚的原因就是有了婚外情,但是没有任何证据。经我向村委了解,方某品行良好,并不存在婚外情的事实。

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案子:双方婚后居住在原告方婚前建造的农村房屋内,父母居住在隔壁大哥家中,生活上对他们多有照顾,原被告在婚后没有增加任何财产,儿子一年级。在与袁某的交谈中,我越来越发现到了他们婚姻存在的问题更多在于袁某自己,她整个人都特别负能量,她换过约7、8份工作,每次都因为周围人都特别难处总是为难她而辞职;她觉得虽然婆婆也每天帮她做饭洗衣,但婆婆明显偏爱大儿媳却看不起她;她觉得十年前做的阑尾炎手术一定隐瞒了医疗事故,经常感觉到不舒服,她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起诉那家医院,但是又觉得医院势力很大,她肯定赢不了官司;她觉得小夫妻俩吵架丈夫从来不认错,是欺负她娘家没人,所以一次吵架后她叫了一帮社会人员到家里用斧子砍掉了桌椅板凳。案件最后还是在我的调解中结案了,原被告自愿离婚,袁某说自己没有工作,所以养不起孩子,也支付不起抚养费,所以以嫁妆留在方某家中折抵了抚养费。

但是没想到,这才是我工作的开始,调解离婚之后,袁某经常听了他人的挑唆,到方某单位闹事、到派出所报警、到村委告状、还到方某家中捉奸、甚至让儿子收集证据继续要证实方某有婚外情,但因为她每次都不占理,总被人狠狠训斥,大败而归,然后就哭喊着跑到法院来,怪我没有给她判决足够多的经济补偿,村委也来了电话,希望我多做做她工作,因为她总到村委无理取闹。

我觉得这姑娘不是本质坏,而是思维和心态的消极导致了她悲剧的经历,经过向村委了解,她父母的离婚和与她完全同样个性的母亲的言传身教,是导致她如此状态的原因。所以,我每次都会尽量接待她,我跟她谈了很多,我希望我能给她点影响,让她积极一点,我认真跟她说:其实每份工作都难,我这个破工作也一肚子苦水,但是咱总得去适应环境不可能让环境来凑着咱吧;我说你要是真的恨方某也行,咱好好工作,把自己整的美美的,找个比他强的让他难受;我说目前艰苦点有什么呢,就当给儿子做苦难榜样,妈妈如何坚强度过人生逆境,儿子一辈子都会从中受益。其实袁某每次听我给她打气,也会思考也会点头,仿佛确实感受到了我想给她力量的真心,会说着感谢离开,但是几天之后,她又会受到其他人的挑唆影响,再次做了蠢事跑过来哭闹,态度凶狠地说还是法院没有给她处理好。

我从结案那天之后做的工作,其实都是偏离我的本职,她每次都在我们法庭大厅里无理取闹,口不择言,不断重复哭诉其受的委屈来吸引围观,这是很伤害法庭威严的,我心有愤怒,但是我找不到其他方法,我也并不确定我这样做是理性的,我本不是想占据着思想的高地去指点她的思想和行为,但却在下意识不得不谨慎地提防她成为下一个上访者,我有时确实觉得自己卖力得很矛盾。

(三)

案件越来越难判断、风险很大,当事人的情绪越来越易燃易爆,这个社会好像徒增好多的暴脾气,谁都可以自称弱势群体然后就威胁施压;而且越来越多的人敢于借用司法途径达到自己不愿意告诉法官的目的:以前的民间借贷是真借钱,现在不一定;以前提质量问题是真有问题,现在不一定;以前公示催告是真丢了票据,现在也不一定;以前法庭是让老百姓望而生畏的地方,委屈不到忍无可忍的程度,绝不愿意走进法庭;现在真的不一定了。

2010年下半年,我们庭开始频繁出现一位50多岁的中年妇女孙某,20多年前从外省嫁到我们辖区的一个村里,收入主要依靠种植业,生活富足。但现在来到法庭,她说她要起诉一个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她诉称:2009年她从村里承包了25亩农田,开始种植茭白,第一被告村委于2009年10月份未经孙某的同意,为获利而允许船主第二被告林某将几船污泥倾倒在农田的东北侧,污泥水流入农田,导致2010年的茭白全损,故要求两被告赔偿2010年的茭白损失25万元。25万元的计算方式是25亩茭白地的全部投入成本和全损后的市场价值。

两名被告很快来应诉了,答辩称:首先,堆放的是河底淤泥而非污泥,污染农田一说全是孙某一面之词;其次,2010年初,因为原告孙某到处告状,林某无奈已经通过人民调解与孙某达成了2009年的茭白赔偿协议,由林某赔偿给孙某18万元;且之后林某出资,村委负责安排,给淤泥作了引流工程,已经排除了再次污染的可能,孙某是因为尝到了不断告状的甜头,所以2010年再次主张赔偿,但根本不存在损失,故请求驳回诉讼请求。

原告孙某针对被告的答辩解释说:2009年的赔偿确实拿到了,但是淤泥水还是被雨水冲刷继续流入农田,故2010年的农田还是受到了污染,所以要求继续赔偿。在原告孙某要求立案到这起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孙某几乎每周2-3次到我们庭来闹事,威胁、咆哮、拍桌子、纠缠,电话几乎天天都会有,每次也都会吼叫很久,如果提前挂掉,她立马会拨通院长的电话。

经过了解,原来她利用这个最简单的方法,之前在几个行政部门很顺利地办成了她所有想办成的事情:要求农林局出具情况说明、要求蔬菜推广站出具报告、要求环保局出具意见书、要求镇政府协调赔偿。所以她可能认为,同样的方法,在法院一定也是奏效的。所以当我这个承办人告诉她这样不行时,她自然认为一定是给我的压力不够的原因。

但是,她不知道,无论她给我的威胁和压力有多大,我对这个案件的思考是不变的:1、造成损失的因果及归责,2、损失金额的认定。为确定第一个焦点,我作了现场勘查和到各个部门进行咨询;为确定第二个焦点,我走访了村民、咨询了多个茭白种植大户、去本市最大的农贸市场去调查零售市价记录、去本地的上市公司天棚集团调查批发价格记录,因为早市工作人员的下班时间是早上7点,所以我们的咨询笔录是在早上5点赶过去完成的,我像所有的基层法官一样执拗,思考的落脚点不在于她的态度而只在证据和证据指向的事实,而所有的证据综合后得出:在损失金额的认定上,原告孙某主张的损失,两倍于合理的损失金额。

之后,经过审委会讨论决定,为结论更具权威性和说服力,这个案件还是启动了损失额的评估程序,而未直接采用现有证据,评估机构经双方当事人摇号,确定为盐城农科院。盐城农科院的几位老专家的工作可谓一丝不苟,我作为承办人,参与了他们与当事人谈话、现场勘查等全部工作,我们带着累赘的仪器,在炙热的太阳下,带着草帽、穿着长套鞋,在茭白地里待了整个下午进行测量和取样。

其实到了这个时候,我虽然特别愤怒于孙某对我们的所作所为,但内心却隐隐地希望,还是给她评估得高一点吧,她满意了,我以后的处理应该就没这么辛苦了。经过一番严格的程序,一份厚厚的评估结论总算到达法院,万万没想到,损失的认定额,居然比我通过调查预测的损失金额还要略低!当这份报告送达后,孙某的行为只能用疯狂来形容了,她当然先来痛快地吼了我们一番,说我串通了村委串通了评估机构,然后她开始不停寻找媒体,包括央视,因为都没有成功,她再次来吼一番,说我串通了市级媒体和省级媒体、包括央视。后来我得知,她还去大闹了盐城农科院,并去投诉老专家,给他们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案件宣判的那日,孙某先是不说话,突然开始大哭大叫推着桌椅高声咒骂。我当时突然觉得,她其实也是活的很努力的一个人,我相信她每次来这么闹,也很累也不喜欢,但依然坚持,用现在流行的语言,叫做也是蛮拼的。可是她的方向错了,也许是这个社会的某些不正气的现象和怕事的风气给她传递了错误的讯息,觉得通过这样的"努力"方式能够达到目的,但是现在的结果,至少能够告诉她:在法院,不是这样!

你无法通过违背事实的主张、不诚意的举证、强硬的态度就取得胜诉。我为我之前希望评高损失的想法而羞愧,诉讼的程序,包括评估鉴定程序在内本身就是一个力求最接近真相的过程,哪怕存在方法和结论的不同,但追求真实的初衷都是一样的。我应该向法律的精神和这种精神下敬业的同行们表示愧意,这不是一个法官该有的想法,因为顶住压力给出合理的判决,才能杜绝下一个孙某再这样来威胁我们,才能让下一个孙某在想达到这种背离实际的目的时,不会选择法院。

>>>关于要不要坚持在一线办案的问题

基层的办案之苦实在残酷,甚至曾经有人用沉默成本概念来劝我离开法院,他说:"吃自助餐时你经常心想,钱都花了能多吃点就多吃点,于是吃得腹胀胃痛;爱一个人爱久了,你就觉得总的有个交代,毕竟精力和青春都耗费进去了。吃自助餐的钱和爱一个人的时间都是沉默成本,最好不要再去想它。决策是对未来的一个决定,而不是对过去的一个交代。

于是我百度了一下,【沉默成本(sunkencost),意为已经发生或承诺、无法回收的成本支出,它是管理会计中的一个术语,主要用于项目的投资决策,与其对应的成本概念是新增成本】,我想他的意思是,不必心疼曾经在法院付出的辛苦和努力,在另一个地方的从零开始应该也比在法院积累这么久更为合算,走出来,才是一个理智成熟的决定。

而近几年,我们院也陆续有几位法官去了别的单位,有市司法局的、有区政协的、有区纪委的、有镇政府的,我觉得他们没有任何一位在面对这样的机会时,显示出了对新选择的犹豫,全都是欢欣雀跃着去的。而其实即使在基层法院内部,在一线办案的,也只是法院整体中的一部分。

我并不是说法院里不办案的同志不在做出贡献,但我还是觉得我们能够坚守一线的人,更加勇敢,因为我们这些这些人,才是真正在努力承受着制度之痛的战士,所以今天,我们这群严冬里的刺猬实在需要忍痛抱团相互鼓鼓劲,继续自欺欺人地膨胀一下我们的坚韧。

鼓劲前,我们先轻松一下,来分享一段和法官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的历史。

大家都看过《乔家大院》,人人都知道乔致庸,和他的票号"大德通",但是可能不是谁都知道,乔致庸是如何将濒临危险的"大德通"带领到"汇通天下"的。

1900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禧、光绪仓皇出逃,路过山西,因为缺少盘缠,只能向晋商借款,许多山西商人都婉言推脱,慈禧讨到了"大德通"门上。乔家有条规矩,所有大小字号的掌柜,都不能由乔家人来担当,而是选择德才兼备的外姓人。慈禧所找的"大德通"太原分号,掌柜的叫做贾继英,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贾继英竟然答应了慈禧,而且没有请示,立即无偿向朝廷捐了30万两白银!所有人都为贾继英捏了一把汗,这笔买卖,几乎是有去无回,居然敢不跟东家商量就自作主张,这简直是拿东家的钱打个水漂玩。

事情很快传到乔致庸的耳朵里,没想到是乔致庸不但没有处罚贾继英,反而提拔了他!虽然大家都公认乔致庸选人极具眼光,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可这回,这主仆俩显然玩得太离谱了!

但是历史证明,乔致庸和贾继英的这次风投堪称是史上最成功的,慈禧太后躲过灾难回到北京,为了还乔家的人情,将几乎所有的政府税收汇兑业务交由乔家来经营,甚至特许大德通票号代山西督抚衙门收取当地赋税三年;筹备户部银行时,慈禧再次想起了贾继英,下旨授予他官职,而正式筹办起户部银行后,贾继英出任行长,他就这样成为了中国第一任银行行长。

我分享这段真实的历史,因为它隐含了一个适用到任何地方都准确的法则:多数人的判断和选择中,一般没有大的风险,但是,也没有大的机遇。当大多数人都轻易做出一个判断时,那么在这个大众判断的反面,一定隐藏有另一种合理性,哪怕这个反面的判断一开始看似只有傻瓜才会接受。

就像我们这群在一线奋力办案的傻瓜,我们显而易见地吃亏了,吃了制度的亏,但是事情往往就是这样的,当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吃亏时,这个亏往往很快就会不够吃了,希望我们这次也会是这样。我知道这个故事的本意并非在于抉择,可能用机遇来做标注更合适,而大家可能恰恰对于目前的状况中寻求机遇的信心并不充足,过去的经历曾让我们在伤口上结疤,不到我们退休的那一天,谨慎的我们都不敢说自己到底是幸运的一代还是牺牲的一代。

不管如何,我们马上要经历的这一次旨在让法官回归裁判的司改还是值得期待。

最近微博和微信里每天都有司法改革的新消息、新思考、新反省、新探索扑面而来。从最初的激动,到冷却后的思考,到窃窃私语的质疑,再到综合后的衡量,时间真的是思想发酵的必需品,这个过程其实是很珍贵的。建议大家什么类型的文章都要看,比如几位大v法官的作品,希望有一些来自法院内部自己的声音,能够在这个司法改革的开篇之时引导我们在困顿和疲乏中仍勇于和敢于唤起自己内心的真实,走向更宽的天地。

而在这一天真正到来之前,我现在的希望是能够给一线的法官更多合理的制度上的关怀,比如人员设备配置的倾向、比如书记员的队伍稳定、比如审判辅助工作的分担、比如息诉信访等事务的分流等等。

>>>我们如何找回已经逝去的尊荣感?

职业的尊荣感一定是我们所有人选择当法官时的最坚定的理由,而大多年轻人的这种尊荣感,往往来自于我们憧憬的西方法官的崇高地位:

美国总统宣誓就职或国会通过议案的现场,各重要政要都要起立表示尊重,只有坐在第一排的大法官们,可以稳稳坐着不起身不鼓掌;西方的法庭纪律是没有弹性的,正在进行的庭审,不允许旁听者走动,如果真的有非常重要的事情必须离开,退出时需要倒退,而不允许用后背对着法官;曾经有一名中国女孩在英国旁听开庭,庭审中手机忘记关闭突然响起,立即被采取了强制措施,纵然有外交团体帮助,她还是被判监禁;美剧中也经常可见酷毙了的法官形象,《犯罪心理》中的神探们为了能够对一个有众多疑点的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搜查,大半夜守候在法官的住所外,就为了第一时间拿到法官亲笔签名的搜查令。西方人对于自己拿到的判决,如果赢了,会认为他的律师很给力,如果输了,一定认为他的律师很掉渣,但是法官是毋庸置疑恒久公正的。

但是,西方法官的绝对地位,并非天然。

大家都知道,著名的纽伦堡审判给西方法官带来了历史性的胜利,也诞生了历史上第一个国际法庭。纽伦堡审判指的是1945年11月至1946年10月间,由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胜国对欧洲轴心国的军事、政治和经济领袖进行的军事审判。这场审判中的被告共计22名,均为纳粹德国的军政首领;另外包括德国内阁在内的6个组织也被调查和判决。

其实在一开始,如何处理罪孽深重的纳粹分子在同盟国内部曾引起激烈争论,有人主张活埋,有人主张不经审判就处决。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罗伯特·杰克逊再三坚持,必须举行一次公开、公平、公正的审判,他说:"如果你们认为在战胜者未经审判的情况下可以任意处死一个人的话,那么,法庭和审判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人们将对法律丧失信仰和尊重,因为法庭建立的目的原本就是要让人服罪。"

杰克逊法官其实是一个不善于庭上盘问的人,也曾经在纽伦堡审判法庭上陷入过巨大的被动,特别是在审判戈林的时候,(纳粹德国元帅,纳粹法西斯国家的重要设计者,第三帝国建立空军、重整军备和实行战时经济的主要主持人),戈林反应机敏,记忆力惊人,雄辩滔滔,杰克逊称他为"一个迷人的恶棍"。开庭时,杰克逊的桌子上堆满了文件,而被告戈林却凭借惊人的记忆力和一本薰衣草颜色的笔记本上几段短短的文字,完美得武装了自己,甚至经常纠正杰克逊的文件中的错误引用的日期和数字,杰克逊信心大失,而戈林则愉悦快乐、肆无忌惮。即使如此艰难,杰克逊法官依然以自己对法治和程序正义的坚定信仰,坚持促成了纽伦堡审判的实现,并成为这次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律盛事之一的灵魂人物。

常常听到拿中西方的法官来对比的段子,然后自然会感叹我们现在的窘境,举个比较典型的例子,美国法院也鼓励当事人自行和解,方法是从制度上给予当事人特别明确的选择导向,他们给调解设置非常低的诉讼费和律师费,而如需判决,这两项费用会极其昂贵;但到了咱们这里,曾经一度,调解的导向只有三个字:调解率!没道理啊,直接用对法官的考核压力来当导向,简直是把咱们当超人,还好现在对于调解率的考核已经得到调整和修正了。所以,也难怪我们中国法官特别能自嘲,微博上是这么说的:法院是个好单位!虽然我们下班晚,但是我们上班早啊!虽然我们工资少,但是我们事情多啊!虽然我们休息少,但是我们加班多啊!虽然我们权力小,但是我们责任大啊!找工作,就该选这样的!拿最少的钱,上更多的班!我觉得这种自嘲,虽然包含了抱怨,但同时也是一种在困难中显示出的难能可贵的幽默感。

其实,既然要对比,我们也不能光拿自己的委屈说事,其实西方法官的业余生活是有非常严格的限制的。在工作之余,几乎没有朋友,不进娱乐场所,拿着专业书籍潜心钻研是业余时间的常态,而这种常态要一直保持终生,试问,我们中几人能够做到?

而我想,如果真的有一天,我们可以跟这个社会大声宣布:没有人可以在任何商业娱乐场所见到任何一名法官,没有人可以以任何途径影响法官的内心公正!那么我想,那一天我们所体现出的这种神秘感和神圣感,也一定可以让人们从法庭倒退着走出去。

所以我认为,西方法官的尊荣感,并不仅仅来源于制度的保护,而是他们通过一代又一代法官不懈的努力和极度的自律得到的。制度给予法官权力,而为历史做出的贡献和他们集体体现出的高贵素养,才让他们获得绝对的权威。所以西方人对于法官的权威,全概括在这句话中:法官,是介于神和人之间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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