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陆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司法公开 > 审判流程公开平台 > 送达公告
申请执行人淄博嘉通陶瓷颜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金名佳陶瓷有限公司一案执行通知等送达
来源:杨建祖   发布时间: 2019年01月25日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2019)鲁0306执11号

沈阳金名佳陶瓷有限公司:

本院作出的(2018)鲁0306民初198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淄博嘉通陶瓷颜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1月3日立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胡晋铭

联系电话:0533-6196091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闭

版权所有: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5号 电话:0533-6165607 邮编:25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