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鲁0306执11号
沈阳金名佳陶瓷有限公司:
本院作出的(2018)鲁0306民初198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淄博嘉通陶瓷颜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1月3日立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胡晋铭
联系电话:0533-6196091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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