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洪桥诉刘兆国、袁炜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来源:李继波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25日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鲁0306民初1067号
刘兆国: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洪桥诉刘兆国、袁炜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306民初106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王涛
联系电话:0533-6196051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